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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川高路桥

“真假”警察开豪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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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1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几爷子丢脸

发表于 2011-9-21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几爷子丢脸

发表于 2011-9-21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莫名其妙了???

发表于 2011-9-21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谨防我们万 恶的 审 核 把你河蟹了

发表于 2011-9-21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谁说警察就不能开好车?你们交通局几爷子这几年凭豆腐渣工程中饱私囊发了财,个个都有私家车,经得起查吗?

发表于 2011-9-21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当时事情真相的情况
2011年9月19日上午8点本人从南江往巴中方向走,在沙南路石矿前面一点道路垮塌抢修堵车,一直堵到下午3时许,基本能通行,现场的指挥人员要求上行车辆先行,下行车辆依次等候,上行车辆正在通行时,一辆三菱车和一辆途胜车闪着警灯下行冲了过来,在单行道中和上行车辆正面堵车,致使交通完全堵塞,再次陷入瘫痪,他们的行为遭到了在此堵了5,6个小时的未吃午饭已疲惫不堪上百名群众的谴责和愤怒!!帖子中说的那位所谓的假警察出示了他的证件,要求两辆车倒回去,但遭到了车上驾驶员和乘车人的围攻和漫骂,如果不是在场县公安局的纪委岳书记的劝解,此人当天会被这辆特权车上的人打一顿,楼主可能就是车上的人吧,你们有过错吗?我可以相信你们是抢险,但也不能霸道得堵塞交通吧!我觉得最可恨的就是三菱车上一个穿雨衣的像个中层干部模样的人说的话:没得老子交通局抢修你们过个锤子路!你等到,老子今天就不得要你过这条路!这是我们的公仆吗?你在丢南江人的脸啊!!!蒋局长也没有你这样大的口气啊!我不是那个所谓的警察请的枪手,我是南江县的一名普通干部,看到你们在网上颠倒是非污蔑正义的警察同志我气愤!如果此事闹大,本人一定到相关单位为警察同志做证!!同时也盼请交通局纪委严查此事!
发表于 2011-9-21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也叫豪车?都什么款式了:lol:o:o:o:o?

发表于 2011-9-21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车车上百万?老雷克萨斯嘛,哪里上百万哟,光这一点,我就觉得楼主在夸大事实!做人要厚道,你交通局的主儿,也不是啥子省油的灯。 呵呵,不过你们这么PK起来,还是刮好耍的。哦,好像公安是有枪的,你娃交通局没有配枪哟。。。。。。

发表于 2011-9-21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打起来,我们看热闹不怕事儿大。

发表于 2011-9-21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终于把楼主的帖子和所有回复全部看了一遍,个人感觉,楼主至少在夸大事实,有点盛气凌人的味道,那个警察同志呢,唉,你怎么老是不能清楚地解释事情的经过呢?可能是工作原因,上网时间太少,打字有点问题,不过幸好46楼的同志把事情经过讲述得很清楚,如果46楼所述属实,我强烈支持警察同志,强烈支持46楼,你们都是正义的!如果我在场,穿雨衣那主儿是要被偷拍的;P,那他娃就好耍了。

发表于 2011-9-21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整一半天,46楼的同志才真正让我明白了是怎么回事情,如果属实,那你楼主就要不得了,本想拍领导马屁,结果发上来反而搞得自己被动。警察同志呀,你讲半天,我都不清楚你说的啥子,可能是工作原因吧,上网比较少,你可能打字有点问题,如果46楼所讲属实,我强烈支持警察同志,强烈支持46楼,你们都是正义的!不过,警察同志有照片,怎么不发呢?说明你内心深处还是怕那些所谓的官老爷的。

发表于 2011-9-21 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you有点意思,“我可以相信你们是抢险”,既然这个明确了,那该车是否及时让出通道,如果及时让出通道,那你就不能乱说人家“霸道得堵塞交通”。因特殊事情,开车的驾驶员抢点时间也常见,综合上面的帖子,双方都有错误,楼主只看见了后面的镜头,但还好,没有对人进行人身攻击,就当是一场误会罢了。

发表于 2011-9-21 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把这个帖子给屏蔽了吧

 楼主| 发表于 2011-9-21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24节气:
    你好,首先再次声明   1、本贴没有对你及警察同志进行人身攻击的意思,本人发帖也没有受单位领导的指使,纯属个人行为;2、本人及单位同事从17日早上至19日当时乃至现在,特别是17、18日,为了打通到大河的通道,保证县上领导顺利去大河视察灾情,这3天时间里,已经非常疲惫,19日到石矿现场时,或许你前面辛苦的工作场面,我没看见,但看见“帖子里表述的”场景,说实话,本人也是最见不惯那些不正之风的事情,所以当时非常气愤,心想“我们这么辛苦,你既然声称自己是市公安局,应该主动疏导交通秩序,而不是拿个本本出来吓人啊”,而且你当时拿本本时的态度也比较冲动、言语也不太友好,后来看见你开的一辆好车,所以才有此激愤,这就是事情的全部经过。当然,我对我个人的失误对你表示歉意。对所有的好警察说一声“你们辛苦了”。
                                                                                    川高路桥
2011-9-21日

 楼主| 发表于 2011-9-21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24节气:
    你好,首先再次声明   1、本贴没有对你及警察同志进行人身攻击的意思,本人发帖也没有受单位领导的指使,纯属个人行为;2、本人及单位同事从17日早上至19日当时乃至现在,特别是17、18日,为了打通到大河的通道,保证县上领导顺利去大河视察灾情,这3天时间里,已经非常疲惫,19日到石矿现场时,或许你前面辛苦的工作场面,我没看见,但看见“帖子里表述的”场景,说实话,本人也是最见不惯那些不正之风的事情,所以当时非常气愤,心想“我们这么辛苦,你既然声称自己是市公安局,应该主动疏导交通秩序,而不是拿个本本出来吓人啊”,而且你当时拿本本时的态度也比较冲动、言语也不太友好,后来看见你开的一辆好车,所以才有此激愤,这就是事情的全部经过。当然,我对我个人的失误对你表示歉意。对所有的好警察说一声“你们辛苦了”。
                                                                                    川高路桥
2011-9-21日

发表于 2011-9-21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3_55:}

发表于 2011-9-21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为了抢险~!
何必互相抬扛~!

发表于 2011-9-21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有特权啊:L:L:L

发表于 2011-9-21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然人的个性问题,社会公共心理问题,日久且复杂,仇官、仇富、仇冒,潜在危机,一触即发。

发表于 2011-9-21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然人的个性问题,社会公共心理问题,日久且复杂,仇官、仇富、仇冒,潜在危机,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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