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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川高路桥

“真假”警察开豪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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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2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9-22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楼猪的领导不是去看灾情而是去巴州府给领导汇报  那么急可以理解啊
估计楼猪这会儿把他领导抬到一个比较尴尬的位置
估计楼猪这会儿在单位上抬不起头了
估计楼猪同事在笑他拍大腿
估计楼猪郁闷了
估计廖警察也郁闷了
估计廖警察被领导喊去问话了
估计廖警察单位上传得比较热闹大部分都在为他鸣不平
其实老廖开个旧车也莫得啥子大不了的事警察有时候为了案件需要开个车车很正常
你们说呢?
{:3_42:}
发表于 2011-9-23 0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搞啥子哦,都是一家人,在灾难面前大家都要齐心协力啊,怎么搞得这样哦,真实寒心!:L
发表于 2011-9-23 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经鉴定:楼主有神经病!!!
且为南江县交通局聘用的零时员工!!!呵呵

您信不信,反正我信了哦
发表于 2011-9-23 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经鉴定:楼主有神经病!!!
且为南江县交通局聘用的零时员工!!!呵呵

您信不信,反正我信了哦

发表于 2011-9-23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由市纪委的查查这两人到底怎么回事,以及贴文中说的公路塌方的秘密!这才是主要的,但是明显感到是权势部门和权势人员在相互PK,这个帖子很有意思,市纪委你们看到了吗?还是回家吃饭去了?

发表于 2011-9-23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狗咬狗一嘴毛。

发表于 2011-9-23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9-23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该事件已经两天了,本人恰恰于事发当日从成都回巴中做9.18洪灾专题报道。整个事件的经过我在此不再一一赘述,基本和46楼说法一致。因身份特殊,本不想介入此次事件,但楼上有帖子提醒了我!如果被污蔑的不是市公安局的同志,而是一个普通老百姓,那我想该事件应该不会这么简单就过去了吧。我这几年见多了官压民的事件,楼主说的这确不算个什么,当然,楼主就更不算个什么东西了!我气愤的是我的家乡,一个革命老区,怎么官风也变得如此之快?记得陪同曹主任来巴中、南江视察工作时,曹出任对该次视察的批示是“乡村工作有特点,县委工作有亮点。资源丰富、民风淳朴。但交通闭塞,加大交通布局、规划、建设。”仅仅三年时间,难道家乡就从民风淳朴变成了现在官僚主义横行了吗?实在让我汗颜!
   在此发表该贴有三个目的:第一,望南江县交通局函至巴中市公安局对污蔑事件做出相应解释,对发贴者予以行政处分。本人将沟通市公安局了解该事件进程。第二,望廖警告慎言,该事件不能上升到群众对交通局公路建设质疑的程度。近几年南江县交通局四处奔走,对南江县公路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成绩是有目共睹毋庸置疑的。第三,再次对该事件做出回应,为人民警察正行!
   附(对发帖者):作为一名基层干部,望你能慎言慎行。领导?一个有前途的领导看重是办事能力,不是抱腿能力!当官的我见的多,当成这样还能不丢车保帅的官见的还真挺少。不要认为我在吓你,你真不算个啥!你这种级别还没资格了解我。对了,我姓王。

发表于 2011-9-23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有点钱钱,权权的这种人渣太多了。

发表于 2011-9-23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吧22号,23号上班管理员删贴,看这个贴该不该删,

尊敬的各位领导:

2011年9月22号下午我多次发帖到百度巴中吧,巴中麻辣社区吧,巴中吧,麻辣社区巴中论坛,都被删除。我发帖的内容是:《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在民用建筑中禁止使用预制混凝土板的通知》(川建科发[2003]323号文)。目的是要巴中市建设局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一些开发商根本没执行,继续使用预制混凝土板,给购房业主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望各级主管部门和领导到巴中市各建筑工地查看,对仍在继续使用预制混凝土板的工地和建筑商立即叫停,维护广大购房业主的合法权益,让广大购房业主不再受到欺骗,在和谐社会能够生活的更安全、更和谐!谢谢。


发表于 2011-9-23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经鉴定:楼主有神经病!!!
且为南江县交通局聘用的零时员工!!!呵呵

您信不信,反正我信了哦
发表于 2011-9-24 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dizzy::dizzy::dizzy:

发表于 2011-9-24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funk:

发表于 2011-9-24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此类警察早就见过了,特别是巴中的协警娃儿,竟都是找的关系上岗的一些社会上的小麻批些。
热舞啊皇室铂金啊,随时见。。。。

发表于 2011-9-25 07:17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9-25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交通都是一家,在自然灾害抢险中大家都辛苦恼火,有点误会相互理解也不需过于追究嘛。。。

发表于 2011-9-25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握手言和。。。:handshake:handshake:handshake

发表于 2011-9-25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警察,你爱咋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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