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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奇案!伏法“死囚”复活7年始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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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0 21:48 | |阅读模式


一年多前,河南省柘城县农民赵作海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赵作海作为已被判处死缓的“杀人犯”,已经坐牢10多年,而被害对象在10多年后“复活”,才令赵作海恢复了自由。该事件也被社会称为“河南余祥林”案。

可就在余祥林的故乡湖北省,近期又曝出一桩更为离奇的案件。据《大河网》一篇题为《湖北一“死囚”被执行枪决9年后仍在正常生活》的文章披露,湖北省宜昌市中院在2002年6月枪决了抢劫犯“唐建敏”。在法院通知远在河南省淅川县厚坡镇的唐建敏家属领尸一个多月后,唐建敏居然回家了。当时,这位刚从北京打工回来的青年搞不懂:乡亲们为何都用奇怪的目光看着他。

而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样的一件奇案,却在事发7年之后,湖北省检察院才启动调查程序。当然很快查明:在湖北宜昌,抢劫犯“唐建敏”从被抓获、羁押、审查起诉、审判,直至最终被验明正身、明正典刑,司法机关都没有发现他原来并不是唐建敏,而是名叫张文华。

一个连真实姓名、真实身份都没有搞清楚的嫌疑犯,就这样被判处了极刑,枪决后还被法院“验明正身”,这样的司法机构,真是世界独有啊。

但在中国却是无独有偶,不久前曾曝河南省洛阳市精神病患者吕天喜以“吕星”之名坐牢三年;尉氏县也曾出现抓精神病人充抵杀人犯一事。

湖北省检察院还好意思使用“验明正身”!你们“验明”的是啥身?你们能找到唐建敏的家,就没有办法核准张文华的真实身份?我都为你们不知羞耻的行为感到害臊了。

而该案在事发9年之后才引起社会的关注,恐怕不仅仅是媒体嗅觉不够灵敏的问题了,那些习惯于“捂盖子”的官员,是否曾经打压过媒体?

该案和“余祥林”案、“赵作海”所不同的是,“余祥林”案、“赵作海”案均是警方通过刑讯逼供,让“无罪之人”变成了“杀人犯”,因为受害人的“复活”,又让他们从“杀人犯”变成了“无罪之人”。而该案的稀奇之处,就在于一个严格执行死刑复核制度的国家,在没有搞清楚犯罪嫌疑人真实身份的情况之下,却也能“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中国的司法笑话实在是多得怕人,那些无良的司法人员,也不知道酿造了多少人间惨案?

相比较余祥林、赵作海,河北的聂树斌就更加悲哀了,他被石家庄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了极刑。可10年后,网上通缉逃犯王书金被抓后,却主动承认那名妇女是他奸杀的。更令人不解的是,该“一案两凶”曝光6年之后,河北省法院却依然淡定如常,坚决不给聂树斌家人以说法,还死者以公道。

结合云南高院“赛锐”等案至今不明不白,围绕李刚的“无作案时间抢劫案”那么令人匪夷所思,“稳坐钓鱼船”的最高法,是否考虑过明年的《最高人民工作报告》将面临怎样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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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5 23:31 |
:'(社会主义的特色

发表于 2011-9-26 09:22 |
怎么变的?

发表于 2011-9-26 16:02 |
:funk::funk:

发表于 2011-10-4 19:29 |
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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