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执行征地拆迁补偿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8]73号)和《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中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巴府发[2009]32号)、《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中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巴府函[2010]8号)等规定的标准执行,坚持同地同价、公开透明的原则,不得降低补偿标准。
就回风拆迁补偿,公平吗?公正吗?公道吗? 政府部门在欺骗老百姓。
我们不再拿青春去赌明天了。三年之内政府修建的安置房还于拆迁户使用,你们这就是在欺骗老百姓。
拆迁安置补偿款,你们一而再再而三的说在安置补偿,实际却在暗渡陈仓,公报私囊。
现在拆迁说没有钱了,既然没有钱,你们拆迁干什么?你们在忽悠我们吗?
补偿奖励*%,你们奖励的在那里?现金补偿在那里?
你们口口声声的会给大家一个公道,公道都被你们的魔性给**。
配合拆迁奖励*%,奖励的在那里?你们偷梁换柱的又占为己有。
回风拆迁,你们欺负的就是他们。
你们要是被别人这样欺负,你们又该怎么做?
不是不配合拆迁工作,只是政府在践踏自己的灵魂与楛侃我们这些拆迁户老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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