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遂宁市公安局 遂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遂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遂宁市公安消防支队
为进一步规范市城区建设秩序,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市城区违法建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市城区(含三园区)违法建(构)筑物进行集中拆除。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临时建(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建设单位或个人应立即自行拆除,未自行拆除的,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http://www.snxw.com/zhuanti/sncg/ggxx/201110/18848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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