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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资讯] 力争明年底 城市街面不再有流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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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9 09:38 | |阅读模式
昨(28)日,全省救助管理工作现场经验交流暨救助业务培训会在乐山召开,会议总结交流了“十一五”期间各地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和管理方面的经验,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救助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之前,与会人员还参观了乐山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投入4.2亿多元
  构建和谐温馨家园
  上午8时,与会人员来到乐山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漂亮的小区绿化、干净整洁的各种功能室、温馨的室内布置……听着中心工作人员的介绍,实地观看着孩子们在里面的生活,与会人员不禁连称“整得巴适”。
  据了解,该中心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日常的衣食住行外,还配备有音乐室、电教室、美术手工室、文体活动室、电脑室、技能培训室等多功能活动区,通过音乐疗法、绘画疗法等艺术干预手段对流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辅导,通过电脑教学、手工制作、知识讲座等对其进行技能培训,通过严格的管理、日常行为习惯的培养,对其进行行为矫正,让流浪孩子感受社会温暖。
  据悉,为加强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2008年,乐山投入资金1600多万元,启动了乐山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建设。新建成的“未保中心”占地面积24亩,建筑面积5000多平方米,床位150张。投入使用近一年来,已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900多人次,其中,流浪未成年人420多人次。
  记者从会上获悉,近年来,乐山通过多方筹集资金,积极整合资源,投入资金4.2亿多元,新(改、扩)建城乡福利机构139所、救助管理站11个、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9个,提高了五保对象、“三无”人员、流浪乞讨人员、流浪未成年人等社会特殊群体的救助和保障水平,为他们构建和谐、温馨的幸福家园。
  拉网式排查
  接送流浪孩子回家
  近日,民政部安排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保护儿童、告别流浪”为主题的“接送流浪孩子回家”的专项行动。
  会议要求,各市州民政部门要扎实开展专项行动,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摸清辖区内流浪未成年人的基本情况,区分不同情况实施分类救助,帮助他们解决生活、教育和发展等实际困难,确保流浪未成年人不再重复流浪,力争明年底基本实现全省城市街面无流浪儿童的目标。
       罗开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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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9 09:41 |
不可能哈

发表于 2011-9-29 09:43 |
院长收容就是。

发表于 2011-9-29 09:44 |
像抓上访的一样,关起来!

发表于 2011-9-29 15:38 |
要做到街面没有流浪人员,很容易.就象现在没有上访人员一样.

发表于 2011-9-29 17:40 |
不容易啊!

发表于 2011-10-4 18:49 |
胡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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