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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江山物管公司将小区内公用地划成车位以300元每年出售给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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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1 15:08 | |阅读模式
一品江山物管公司将小区内公用地划成车位以300元每年出售给业主,不买车位的不准进小区,这是否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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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1 17:46 |
出售车位是对的,关键是这钱要归全体业主所有才对。
发表于 2011-10-11 21:37 |
来点图片更能说明问题。

发表于 2011-10-11 22:49 |
:o:o

发表于 2011-10-12 00:18 |
业主利益不可侵犯
发表于 2011-10-12 16:27 |
物权法规定 小区的地上部分为全体业主共有,凡小区内业主都有权停车。物管无权收费。
发表于 2011-10-12 16:27 |
物权法规定 小区的地上部分为全体业主共有,凡小区内业主都有权停车。物管无权收费。
发表于 2011-10-12 16:28 |
物权法规定 小区的地上部分为全体业主共有,凡小区内业主都有权停车。物管无权收费。
发表于 2011-10-12 16:28 |
物权法规定 小区的地上部分为全体业主共有,凡小区内业主都有权停车。物管无权收费。

发表于 2011-10-17 10:14 |
不合法,支持楼主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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