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羌历年即将来临之际 羌族最早是以太阳历推算年月。秦朝时期,太阳历改为月亮历(即现在的农历)。因此,现在的羌历年均以农历推算,即每年的十月初一。据传,在秦汉前,羌族已有这个习俗。羌族原始宗教巫觋上坛经《木姐珠》的口碑传承了一个关于羌历年习俗的颇具神话色彩的解释。说木比塔幺女木姐珠,执意下凡与羌族青年斗安珠结婚,父母拗不过女儿,以粮种、树种、牲畜作为陪奁。至此,结合的年轻人,繁衍了后代,树木成林,农牧年年丰收。女儿感恩父母,供置丰收硕果,向天祈祷,这天正是十月初一。 羌历年是羌族最隆重的节日,每年十月初一均举行庆典,一般三天至五天,以村寨为单位举行庆典,有的村寨过到十月初十。十月初一这天,县內羌寨都要还愿敬神,“释比”在八月起就忌嘴(忌吃葱、蒜),为祭祀作准备,祭祀以猪、鸡、羊为主,告请神灵来领受。这天,全寨的人都去山神处祭祀,内容为祈来年五谷丰登,人丁兴旺、畜牧发展。全寨人还要在“释比”率领下,敬寨盘业主。祭祀完毕后,共喝咂酒、吃肉、跳锅庄,这几天互相迎请,送礼走亲戚。新中国成立后,以村寨为单位的祭祀、庆典活动曾一度中断。 1987年农历十月初一,省民委在成都举行了庆祝羌年大会。1988年,住在北京的部分羌族同胞,在中央民委的关怀下,恢复羌历年活动。自此以后,羌族地区就统一以每年的农历十月初一为“羌年”,开展庆祝活动。同年,该活动被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确定为羌族同胞的法定节日。 1988-1991年,由绵阳的北川县、阿坝州的汶川县、茂县、理县联合主办,先后分别在茂县、汶川、理县、北川县举行羌历年庆典活动。此后,县内羌族按历史习俗,恢复羌历年的庆祝和祭祀活动。二十多年来汶川的羌历年庆祝活动从未间断。和过去不同的是,庆祝活动不仅以村寨为单位,还以乡镇组织,在县城举行的全县庆“羌年”活动尤为隆重。 2011年,是汶川县夺取灾后重建伟大胜利的一年,是灾后重建、社会经济发展硕果累累的一年,更应该隆重举行全县性的羌历年庆典活动,应该运用民族文化、主要节日庆典等全面宣扬汶川县在抗震救灾、灾后重建、社会经济建设等方方面面所取得的伟大成就,更高层次的介绍汶川,推出汶川,让外界更加了解汶川今天的变化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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