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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去来兮sc 发表于 2011-10-26 21: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清楚了,楼主说得很清楚了,我昏过去又昏过来了,法院确实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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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去来兮sc 发表于 2011-10-26 23:33 http://www.mala.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认可,非常认可。别忘了你本人做为权属争议一方当事人,你出具的产权变更申请内容认可的事实即是法律意义上 ...
归去来兮sc 发表于 2011-10-26 23:51 http://www.mala.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法院不是当事人,无从知晓客观事实,法院查明的事实是通过证据以定的法律事实,或许与客观事实一致,或许与客观事实有差异,甚至与客观 事实相悖。所以不能因法院认定的法 律事实与客观事实不符就指责法院, 指责法官,那是不公正的!出现这种 情况责任全在当事人自己所举证据上 出了问题 ,其实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对证据的分析判断和采信,不是做数学题正负抵销,而是要综合全案分析评判,望楼主三思!
归去来兮sc 发表于 2011-10-26 23:33 http://www.mala.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认可,非常认可。别忘了你本人做为权属争议一方当事人,你出具的产权变更申请内容认可的事实即是法律意义上的自认事实,无需证据证明。从 你本人出具书面申请之日起,该房产 的权属己属你三叔所有,你否认也好,反悔也好,都改变不了这个自认!
归去来兮sc 发表于 2011-10-26 23:33 http://www.mala.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别忘了你本人做为权属争议一方当事人,你出具的产权变更申请内容认可的事实即是法律意义上的自认事实,无需证据证明。从 你本人出具书面申请之日起,该房产 的权属己属你三叔所有,你否认也好,反悔也好,都改变不了这个自认!
归去来兮sc 发表于 2011-10-22 08: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越看越觉得王廷中委曲!
归去来兮sc 发表于 2011-10-22 08:50 http://www.mala.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越看越觉得王廷中委曲!
归去来兮sc 发表于 2011-10-30 17: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逗你娃耍的,你三叔自认在前,你娃自认再后,你的自认就推翻了你三叔的,懂吗?假老练!
小网点 发表于 2011-10-30 17: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围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