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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2539|评论: 13

我是隆昌的一名教师,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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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 11:19 | |阅读模式
我们可以用住房公积金按揭买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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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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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 11:56 |
缴费满一年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 12:31 |
已经缴费了11年了,只是听说教师要用住房公积金搞按揭,好像很麻烦,也就是别人说的,有很多阻碍
发表于 2011-11-2 14:39 |
不麻烦    只是要自己去整
发表于 2011-11-2 15:32 |
回复 xiaozengnjlc 的帖子

啷子会?你按照规定来整就是了撒,实在想搞了就去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一下嘛,其实就是要一些证明材料,银行和开发商会帮你整的。

发表于 2011-11-2 19:43 |
程序有些麻烦
但是做起来还是多轻松的

发表于 2011-11-6 17:24 |
建议你到房管部门或银行咨询一下情况!

 楼主| 发表于 2011-11-6 17:35 |
谢谢各位,我去过一次,隆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谢主任告诉我可以贷款,但是就是不知道在具体操作时,会不会设置一些障碍不给办,有这种可能吗?有没有教师用过公积金贷款按揭买房的呀

发表于 2011-12-7 20:18 |
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便宜些


我贷款10万现在每个月大约还1025
发表于 2011-12-8 11:34 |
这个要看你买的那楼盘可以用公积金买不。与你是否是教师无关。

发表于 2011-12-19 15:53 |
现在还去卖啥房子哦?贵的伤心,
发表于 2011-12-20 10:14 |
部分楼盘可以使用公积金购房!

发表于 2011-12-20 10:48 |
是可以的,手续比较多,程序也有很多要走,一步一步的来,不麻烦的!根据内江市政府2008年《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关于住房公积金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的意见》、《内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和《内江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实施办法》,以及2011年《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四部门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内江以2010年11月2日为界,之前已受理且尚未办结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简称“个贷”)申请,按原政策规定执行;2010年11月2日后的,一律按此通知规定执行。
    《通知》鼓励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利用住房公积金“个贷”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为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为30%。
    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者利用住房公积金“个贷”购买以改善居住条件为目的的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个贷”发放对象,仅限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内江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个贷”利率的1.1倍。
    内江住房公积金“个贷”最高额度由原执行的20万元调整为35万元;具有共同申请人的“个贷”最高额度由原执行的25万元调整为40万元。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贷”,须同时提交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县区级或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并如实对现有住房情况作出书面承诺。

发表于 2011-12-20 10:49 |
根据内江市政府2008年《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关于住房公积金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的意见》、《内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和《内江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实施办法》,以及2011年《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四部门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内江以2010年11月2日为界,之前已受理且尚未办结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简称“个贷”)申请,按原政策规定执行;2010年11月2日后的,一律按此通知规定执行。
    《通知》鼓励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利用住房公积金“个贷”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为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为30%。
    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者利用住房公积金“个贷”购买以改善居住条件为目的的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个贷”发放对象,仅限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内江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个贷”利率的1.1倍。
    内江住房公积金“个贷”最高额度由原执行的20万元调整为35万元;具有共同申请人的“个贷”最高额度由原执行的25万元调整为40万元。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贷”,须同时提交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县区级或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并如实对现有住房情况作出书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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