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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乐山房管干部子女转租国有公房从中获利(相关公司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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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8 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2-8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乐山汇通公司袁总就本单位房管职工利用国有公租房牟利的表态来看,折射出法律法规逐渐成为了少数掌权者挂在嘴上、说教民众的工具。

发表于 2012-2-8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乐山汇通公司太愚弄百姓了,要知道你的言行除了代表的是整个乐山市的管理层,更进一步代表的是整个国家的言行!责任重大啊!

 楼主| 发表于 2012-2-8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汇通公司(乐山房管所),你们袒护自己的公租房管理员子女,用“弱势群体”和“远房孙子”就想蒙混过关,找点借口就可以对十五年不交公租房租金的公租房管理员子女轻描淡写的处理吗?走点过场就可以钻国家政策的空子吗?汇通公司不作为,不称职。

 楼主| 发表于 2012-2-9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汇通公司(乐山房管所),你们袒护自己的公租房管理员子女,用“弱势群体”和“远房孙子”就想蒙混过关,找点借口就可以对十五年不交公租房租金的公租房管理员子女轻描淡写的处理吗?走点过场就可以钻国家政策的空子吗?汇通公司不作为,不称职。

发表于 2012-2-11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像乐山房管干部这样利用手中职权套取公租房通过其女转租、买卖行为蔓延的乐山市,你政府就是建一千座、一万座公租房、廉租房,最后真正落到贫困群众手中的能有多少?这种害虫一日不除,贫困群众就永远得不到公租房、廉租房。:time::'(

发表于 2012-2-11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欺诈行为骗取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回房屋,取消其承租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楼主| 发表于 2012-2-13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汇通公司袒护包庇,作为乐山公租房管理部门,不作为,不称职。
    汇通公司职工子女的继父的“远房孙子”,一个外地来乐山打工的赵姓“远房孙子”可以享受乐山困难户都租不到的国有公租房;汇通公司职工子女占有公租房长达十五年不交房租是符合国家公租房政策的;一个有多处私房的私营企业老板,因为是汇通公司的职工子女就可以=“弱势群体”;所以:占有国有公租房是合法合理的,只要是汇通公司的职工子女什么都可以------

靠山吃山,靠房吃房

 楼主| 发表于 2012-2-15 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汇通公司袒护包庇,作为乐山公租房管理部门,不作为,不称职。    汇通公司职工子女的继父的“远房孙子”,一个外地来乐山打工的赵姓“远房孙子”可以享受乐山困难户都租不到的国有公租房;汇通公司职工子女占有公租房长达十五年不交房租是符合国家公租房政策的;一个有多处私房的私营企业老板,因为是汇通公司的职工子女就可以=“弱势群体”;所以:占有国有公租房是合法合理的,只要是汇通公司的职工子女什么都可以------

靠山吃山,靠房吃房

 楼主| 发表于 2012-2-16 0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试行)》

      明确规定逾期3个月未支付租金收回房屋

公租房为保障性住房,凡不具备政府规定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和个人,不得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以欺诈行为骗取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回房屋,取消其承租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承租人不得转借、转租、非居住使用、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也不得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未在承租房屋内居住,否则收回房屋,并取消其承租资格。

此外,承租人逾期3个月未支付租金的,收回房屋,取消其承租资格,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12-2-18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汇通公司袒护包庇,作为乐山公租房管理部门,不作为,不称职。    汇通公司职工子女的继父的“远房孙子”,一个外地来乐山打工的赵姓“远房孙子”可以享受乐山困难户都租不到的国有公租房;汇通公司职工子女占有公租房长达十五年不交房租是符合国家公租房政策的;一个有多处私房的私营企业老板,因为是汇通公司的职工子女就可以=“弱势群体”;所以:占有国有公租房是合法合理的,只要是汇通公司的职工子女什么都可以------

靠山吃山,靠房吃房

发表于 2012-2-19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乐山汇通公司太愚弄百姓了,要知道你的言行除了代表的是整个乐山市的管理层,更进一步代表的是整个国家的言行!责任重大啊!

 楼主| 发表于 2012-2-21 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试行)》
      明确规定逾期3个月未支付租金收回房屋
公租房为保障性住房,凡不具备政府规定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和个人,不得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以欺诈行为骗取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回房屋,取消其承租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承租人不得转借、转租、非居住使用、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也不得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未在承租房屋内居住,否则收回房屋,并取消其承租资格。
此外,承租人逾期3个月未支付租金的,收回房屋,取消其承租资格,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12-2-22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汇通公司就是原乐山房管所,是乐山房管局下属职能部门,是乐山公租房的管理部门。但汇通公司不作为,不称职,袒护包庇原汇通公司(乐山房管所)第三房管站公租房管理员。汇通公司的公租房管理员的子女(一个拥有多套私房的酒店宾馆老板,经商二十多年,收入远超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老板)是“弱势群体”?汇通公司的子女可以十六年不交公租房租金?(政策是三个月不交收回公租房)汇通公司子女可以把国有公租房随便拿给那个住?汇通公司的子女的侯姓继父的“远房孙子”,还是外地来乐山打工的赵姓“远房孙子”享受乐山困难户都住不到的公租房不是转租?是家人住?汇通公司,这就是你们对“弱势群体”和“家人”的解释吗?你们就是这样执行公租房政策和管理职能吗?

 楼主| 发表于 2012-2-24 0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汇通公司袒护包庇,作为乐山公租房管理部门,不作为,不称职。    汇通公司职工子女的继父的“远房孙子”,一个外地来乐山打工的赵姓“远房孙子”可以享受乐山困难户都租不到的国有公租房;汇通公司职工子女占有公租房长达十五年不交房租是符合国家公租房政策的;一个有多处私房的私营企业老板,因为是汇通公司的职工子女就可以=“弱势群体”;所以:占有国有公租房是合法合理的,只要是汇通公司的职工子女什么都可以------

靠山吃山,靠房吃房

发表于 2012-2-25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设部日前出台《城镇廉租住房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要求严格实施年度复核制度。各地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年度对廉租住房保障家庭进行复核,根据复核结果及时对是否实施保障、保障方式、保障水平等予以调整,对复核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处理。乐山袁总做到了吗?

发表于 2012-2-25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乐山市汇通公司就是原乐山房管所,是乐山房管局下属职能部门,是乐山公租房的管理部门。但汇通公司不作为,不称职,袒护包庇原汇通公司(乐山房管所)第三房管站公租房管理员。汇通公司的公租房管理员的子女(一个拥有多套私房的酒店宾馆老板,经商二十多年,收入远超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老板)是“弱势群体”?汇通公司的子女可以十六年不交公租房租金?(政策是三个月不交收回公租房)汇通公司子女可以把国有公租房随便拿给那个住?汇通公司的子女的侯姓继父的“远房孙子”,还是外地来乐山打工的赵姓“远房孙子”享受乐山困难户都住不到的公租房不是转租?是家人住?汇通公司,这就是你们对“弱势群体”和“家人”的解释吗?你们就是这样执行公租房政策和管理职能吗?








 楼主| 发表于 2012-2-27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汇通公司,所谓的“远房孙子”和“弱势群体”就能蒙混过关吗?装聋作哑不是办法,袒护包庇不是办法,唯一就是深入调查,按政策收回公租房!!!

 楼主| 发表于 2012-2-28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汇通公司(乐山房管所),你们袒护自己的公租房管理员子女,用“弱势群体”和“远房孙子”就想蒙混过关,找点借口就可以对十五年不交公租房租金的公租房管理员子女轻描淡写的处理吗?走点过场就可以钻国家政策的空子吗?汇通公司不作为,不称职。        
汇通公司(乐山房管所)  你们追缴的公租房租金在那?收缴的违约金在那?政策规定三个月不交租金收回公租房,你们是怎么做的?

 楼主| 发表于 2012-3-1 0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汇通公司(乐山房管所),你们袒护自己的公租房管理员子女,用“弱势群体”和“远房孙子”就想蒙混过关,找点借口就可以对十五年不交公租房租金的公租房管理员子女轻描淡写的处理吗?走点过场就可以钻国家政策的空子吗?汇通公司不作为,不称职。        
汇通公司(乐山房管所)  你们追缴的公租房租金在那?收缴的违约金在那?政策规定三个月不交租金收回公租房,你们是怎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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