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获悉,隆昌县被国家农业部确定为生猪调出大县统计监测县,四川省财政厅以(川财建[2011]47号)文件《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1年第一批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下达隆昌县2011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411万元,从而隆昌县申报生猪调出大县获得成功。
生猪调出大县是根据生猪调出量和出栏量符合财政部、农业部规定标准、对国家生猪生产和猪肉供应起着重大影响作用的区县,农业部规定的入围标准是年出栏量大于40万头。目前,隆昌县调查范围包括全县62户生猪存栏300头及以上的养殖规模户和生猪生产单位,以及抽样调查12个镇乡的20个组1000余农户,调查的数据和检测统计结果将直接上报农业部,作为农业核算和国家实施生猪奖励政策的依据。
我县将紧紧抓住生猪调出大县建设着一契机,进一步加大良繁体系建设,提高全县生猪良种化水平;加大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和小区建设,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提高生猪标准化生产水平;同时加大生猪龙头加工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建设,促进全县生猪产业化水平再上新台阶,为生猪产业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来源:隆昌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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