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夫与姐姐丧心病狂,骗来自己的亲妹妹,合谋逼其卖淫,竟然用下“春药”的方式迷奸。近日,广安区法院依法审理此案,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舒某有期徒刑3年。 2011年4月,舒某发现其所在镇上有人卖淫挣钱,于是就与其妻子张甲商量,张甲曾从事过卖淫,觉得轻松又赚钱快,但苦于自己年老色衰,他们罪恶的目光居然盯在了自己年轻的妹妹张乙身上。张甲打电话给张乙说该镇有个工厂招工,工作条件和待遇都好,把张乙骗到了广安。 舒某夫妇觉得张乙不会轻易就范,就由张甲去买来“春药”,放在牛奶里。张乙毫不知情,喝完牛奶就躺在床上看电视。过了一段时间,舒某发现“春药”在张乙身上起了作用,欲强行与其发生关系,以逼迫其卖淫,张甲也借口有事出去了。但舒某的行为遭到张乙的反抗,未能得逞。张乙趁机跑出房间,给男友发了短信。第二天,男友赶到广安,与张乙一起到派出所报案,舒某被抓获。 经法院审理,舒某违背妇女意志,欲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虽犯罪未遂,但因舒某系累犯。法院综合考虑犯罪情节,作出了上述判决。 (郭大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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