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平昌县江口镇有一卖水果为生的中年男子感到身体不适,就近在江阳车站对面的康贝药房就诊,经一姓张的医生诊断并开了一幅中药让其回家煎服。服药后该中年男子出现上吐下泻的症状,第二天病人家属询问姓张的医生,医生解释说是属于正常情况,后又开了两位中药让其单独煎服,服药后病情不但没有得到好转,反而进一步恶化至不醒人事,出现昏迷状况。病人家属急忙送到平昌县人民医院抢救,医院诊断为上呼吸道出血及重度失血性休克,经过医生三天抢救无效死亡! 经多方了解,该药店仅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而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师资格证》,按照相关规定,其在经营活动中不能从事处方治疗。该药店老板和姓张的处方医生在利益的驱动下,从事非法行医,拿人民群众的生命当儿戏,这样草菅人命与杀人犯有何区别?我们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又在做什么呢?他们在药店的日常监管中难道就没有责任了吗?希望还死者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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