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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正义雨点

嘉陵区燕京派出所:被招警察身高改9公分,疑似造假,四川人事厅说这样也算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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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5 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真像

发表于 2012-1-15 07:45 | 显示全部楼层
:D:D:D

发表于 2012-1-15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1-15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调查属实,依法办案。

发表于 2012-1-15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L:L:L:L

 楼主| 发表于 2012-1-15 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扯出萝卜,带出腐败。他们弄虚作假时,怎么不请示省人事厅,现在调查属实,却有法不依,借口说我们请示四川省人事厅这样也算合格。纪委傅主任说,不服去省人事厅告、到中央去上告,我们南充市纪委管不了四川省人事厅,这个事情我们也只能调查到此结束了。我问是人事厅哪位领导的指示,马上就挂电话了,我再怎么打电话都不接。

傅主任认为省上、中央都不得管,认为我没有这个胆上告。忍无可忍的我将最后的希望寄托于网民呼吁,相信正义会得到声张。《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难道是一纸空文?被有些人用来愚弄老百姓。明明有法,却不依法。高高在上的纪检干部,却能生造出理由来!执法者的行为,无疑是往法律上拉了一泡屎!这是什么世道?!!

今天,我的举报无果。正常渠道用尽的情况下,只有让全国人民作证,晒一晒这些虚伪的执法者!法制社会,依法办案。为什么法律视而不见?!官官相护,坚持错误!将法律当成道剧,如同滑稽演员一般善于演戏!

中共中央政治局12月30日召开会议,总书记主持会议专门听取中纪委2011年工作汇报,分析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研究部署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可见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极端重视,这进一步表明中央反腐败的决心和态度。………
而某些地方官员阳奉阴违,认为山高皇帝远,当地就是他们的天。

发表于 2012-1-15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围观:lol

 楼主| 发表于 2012-1-16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围观就是力量,顶起来就会有真相。

发表于 2012-1-16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

发表于 2012-1-16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站在墙头等红杏 发表于 2011-12-17 17:21 http://www.mala.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嘉 陵 区 公 安 局 一定知道内情


 楼主| 发表于 2012-1-16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站在墙头等红杏 发表于 2011-12-17 17:21 http://www.mala.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嘉 陵 区 公 安 局 一定知道内情http://www.mala.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的,刘宇自己炫耀说,通过南充市公安局政治部王xx造假蒙混招进,漂白档案当上了警察,2008政治部王xx是招警工作人员,我听到刘宇叫王叔叔,我问刘宇是你姑婆介绍的?刘宇鄙视的说:她......我妈的熟人。体检后刘宇炫耀说:我改的身高178cm,所以我的举报时身高178cm,联合调查我才知道是身高174cm,体重64kg。招警体检标准是身高-110=标准体重,174-110刚好等于64kg,一个骨瘦如柴的人刚好改成标准身材,改得太标准了,分毫不差,造假水平太高了!刘宇本人就是有力的证据,

发表于 2012-1-16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烂到什么徎度?

 楼主| 发表于 2012-1-16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佃户队长 的帖子

刘宇自己以亲舅舅的名发帖子说;刘宇的学历等资料是肯定真实的,他在教育学院读了4年书,合格毕业。体型偏瘦,但是绝对不至于只有110斤,平时体重在120斤以上,笔试后那段时间二姐照顾饮食,已经增重到140多斤。身体绝对健康。刘宇为人低调,不多言多语,工作认真,进入公安队伍已快满3年,将符合提拔要求

太神奇了笔试后那段时间突然增重到140多斤。体检时就128斤,体检后又110斤了。成人大专2002年就该毕业,但因多科不及格未取得毕业证。6年时间在家打游戏,连吃饭都是边吃边打游戏。直到2008年为了考警察,才给钱买的成人大专毕业证。进入公安队伍已快满3年,将符合提拔要求。提拔为局长?像刘宇这样的人正是警方需要的人才


公安局、人事局、市纪委三家都说调查属实,就是不辞退。明明有法,却不依法。徇私枉法,强词夺理,利益链条,借口说我们请示四川省人事厅这样也算合格。弄虚作假时,怎么不请示省人事厅。像刘宇这样的人正是警方需要的人才?自己发帖子就漏洞百出。这样的素质和品行,在派出所上班,代表着公安部门行使执法权力?“最牛的警察”是笑话更是讽刺?


失去监督的权利是会产生绝对的腐败,中国政府的公信力还会遭到破坏。


 楼主| 发表于 2012-1-17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佃户队长 发表于 2012-1-16 16: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烂到什么徎度?

初中留级,成人大专2002年就该毕业,但因多科不及格未取得毕业证。6年时间在家打游戏,连吃饭都是边吃边打游戏。“直到2008年为了考警察,才给钱买的成人大专毕业证。刘宇劣迹斑斑,故意为刘宇漂白档案。能有这么多人为其暗箱操作,徇私枉法,包庇刘宇。他的违规造假又是否牵扯其他利益链条?没有受益者,谁愿帮他承担这一切?包庇掩护刘宇者,都有可能是其受益者。

发表于 2012-1-17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正义雨点 发表于 2012-1-13 19: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回复 小虎要革命 的帖子

你还居然说早就没参与了,那你还让人打听了一下我?你怎么掩饰伪装都没用,我不用 ...

哎呀!我就日你个鬼老!你造谣还敢造到我身上,你怕是惹人没惹对,眼睛没擦亮哦!
强烈要求期待真相的群众们组织那么几个,我要和楼主面对面呢微笑,来来来,楼主你看你认得我不!
你个下三滥呢货色,查了你朗格哇,南充你开呢,查不得,老子这叫尊重事实,尊重事实就敢和你叫板,怎么样怎么样,怕人查?怕人知道?你咬我!

你就是一泻私愤的主,你说的这么义正言辞的,干嘛不把自己儿子搭上露个脸,他那单位可比别个刘宇好多了,顺庆公安分局多嘛,吓我哦!

你说你个大妈了,天天不修身养性的,就想着怎么整人怎么害人的,你累不累啊!

发表于 2012-1-17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正义雨点 的帖子

哎呀!老子胃痛,越看越气,就你还收留我,你怕是没得那个本事哦,你还真把自己当个人物了。你给自己脸给大了吧,你脸皮是不是跟着年龄一起长的啊?说实话,我觉得不认识你还真是种幸运,你想啊,你这么心理阴暗不耻的人,谁敢和你处,谁敢和你家处?安?不怕你老人家一个不高兴,小嘴一张,死的不明所以的?别,你吓唬我了不是!

老子气笑老,你真正呢好笑!

发表于 2012-1-17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干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事,楼主这么攻击我,只不过是因为我开始跟帖的时候就在质疑帖子的真实性,楼主又回答不上来我提出的一连串问题,恼羞成怒?既然这样,强烈要求有正义感的,爱看热闹的随便哪些个网友,和我一起与楼主面对面,看楼主是怎么认识我的,看楼主是怎么解释整个事情的始末的!

楼主,你看我在支持你了不是,要是你说的都是事实,那大家坚定信念一起帮你,你要的结果很快就实现了啊!

 楼主| 发表于 2012-1-17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鬼、你不要嫩羞成怒,你这么死劲,这是在帮倒忙,好好想一想,不要再错下去了。我讲私情就不会举报刘宇,我在讲私情包庇刘宇的话,就跟公安局政治部王xx,纪委傅主任一样徇私枉法,讲私人关系包庇刘宇。联合调查属实,事实终在,公安局不是收留所,代表着公安部门行使执法权力。

 楼主| 发表于 2012-1-17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联合调查属实,强烈要求省信访办依法辞退刘宇。

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二十六条 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三)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第二十七条 录用人民警察,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选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第三条 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辞退:(一)不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条件,未按规定程序招收的。我强烈要求按照《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规定严格执行。维护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维护党的威信和政府的公信力。

发表于 2012-1-17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正义雨点 发表于 2012-1-17 13: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小鬼、你不要嫩羞成怒,你这么死劲,这是在帮倒忙,好好想一想,不要再错下去了。我讲私情就不会举报刘宇, ...

恼羞成怒?你套用我的词!我最后再说一次,我谁的忙都不帮,因为你们我谁都不认识,所以更不存在帮倒忙一说!再说了,我帮倒忙你不是应该开心吗?小鬼从来不做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事,是你先惹我的!还是那句话,你定个时间我们面对面微笑着,我看你怎么认识我的!
你不带私情?嘿嘿,你别逗姐开心了!你把你儿子的初中同学那么多年打听的那么清楚,就跟看着别人长大的一样知道的事无巨细的,还非要把别个戳脱?你到底是在欺骗谁呢?还是身为当事人初中同学的妈,脑壳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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