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初,武汉市硚口区紫润明园保障房项目被曝存在墙体裂缝、屋顶漏水等质量问题,但该项目通过了硚口区质监站等当地十几个政府部门的逐项验收。武汉市城建委总工程师龙世平表示:“我们的监管主要是监管程序的合法化,只要程序合法,我们就认可。”武汉一监理业内人士称,“现在质监站只监督验收程序是否到位。” 程序确实非常重要,因为它具有保障的作用。程序最大的特点就是“看得见”,可以让公众及其监督者直观地看到过程并比较容易地作出判断。“程序公正高于实质公正”,在现代政治文明及其司法理念中,程序甚至被置于实体之上。可以说,是否注重程序的公正是“法治”和“人治”的主要区别之一。在法治社会,判断司法是否公正,首先就看司法过程是否合乎程序。但程序上无瑕并不等于没有问题,从本质上讲,程序只是一种形式,虽然这种形式极其重要,但内容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没有实体上的公正,程序的公正就成了“空壳”,就失去了意义。 “程序”重要,“实体”也重要,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从重“实体”到重“程序”,应该说是一个进步。但也应该认识到,追求公正也好,履行监管也好,仅有“程序”是不够的。认为只要程序合法就没有问题,如果不是一种认识上的误区,那就是想用程序上的合法掩盖实体上的不合法。如果在履行程序上发现可能存在问题却不采取进一步的措施,那实质上是一种玩忽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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