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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新闻] 南江县关于规范县城交通秩序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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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5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能落实就是一件大好事!就怕监管力度不够,或是半途而废!

发表于 2011-12-25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杨家河那条路,纯粹是管理问题,长年在路上洗车,大量车辆、建筑物占道,我不信全都是瞎子。

发表于 2011-12-26 05: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规定好支持一个!
发表于 2011-12-26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以为南江也要禁摩呢:lol:lol:lol

发表于 2011-12-26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官上任就是不一样啊!希望再接再砺!!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6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江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江县公安局
南江县交通局
南江县城乡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南江县经济和信息化管理局
南江县城乡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局
南江镇人民政府
关于规范县城交通秩序的通告

    为改善县城容貌秩序,提升县城环境形象,推进五创联动,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进一步规范县城交通秩序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规范县城车辆停放。


    1、县城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在停车场和规划设置的临时停车点停放,严禁在非规划地点停车。



    2、在县城临时停车点停放车辆,必须按照泊车管理员的要求按照朝向一致、间距一致、停车入位规范停放。
    二、货运车辆限时入城



    1、所有货运车辆在早7:30至晚10:00未经交警主管机关批准不得进入主城区。主城区范围为西起小河桥,东至龙渠大桥头,北起城北路菜市场,南至南门桥内所有区域。



    2、限制时段内,需进入城区的货运车辆,应由货主单位向交警、城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入城许可证,按照规定时段、规定线路运行和停靠;
    三、严禁污染运输。



    1、在城区及省县干道运载垃圾、泥土、砂石、水泥、混泥土、灰浆、煤炭、矿石等易飘洒物和液体的机动车辆,必须采取外层覆盖或者密闭措施,不得泄露遗撒和违规倾倒。



    2、进出工地车辆必须冲洗轮胎,严禁带泥上路、上街行驶污染路面。



    3、客运车辆应在车内设置垃圾袋等垃圾收集设施,严禁驾驶员、乘车人员向车外抛洒垃圾,污染街道、路面。
    四、严格行车秩序。

    县城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按照交警部门要求按规定线路行驶,严禁在严管区域随意调头;出租车、公交车必须在规定站点停靠、即停即走,严禁随意上下乘客。搭乘公交、出租车的乘客必须在规定地点上下,自觉维护交通秩序。
    五、违反上述规定,公安、交通、城管、住建、经信等部门按照相关法规实施严管重罚。

     特此通告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发表于 2011-12-26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能落实就是一件大好事!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6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江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江县公安局
南江县交通局
南江县城乡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南江县经济和信息化管理局
南江县城乡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局
南江镇人民政府
关于规范县城交通秩序的通告

    为改善县城容貌秩序,提升县城环境形象,推进五创联动,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进一步规范县城交通秩序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规范县城车辆停放。


    1、县城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在停车场和规划设置的临时停车点停放,严禁在非规划地点停车。



    2、在县城临时停车点停放车辆,必须按照泊车管理员的要求按照朝向一致、间距一致、停车入位规范停放。
   二、货运车辆限时入城



    1、所有货运车辆在早7:30至晚10:00未经交警主管机关批准不得进入主城区。主城区范围为西起小河桥,东至龙渠大桥头,北起城北路菜市场,南至南门桥内所有区域。



    2、限制时段内,需进入城区的货运车辆,应由货主单位向交警、城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入城许可证,按照规定时段、规定线路运行和停靠;
    三、严禁污染运输。



     1、在城区及省县干道运载垃圾、泥土、砂石、水泥、混泥土、灰浆、煤炭、矿石等易飘洒物和液体的机动车辆,必须采取外层覆盖或者密闭措施,不得泄露遗撒和违规倾倒。



    2、进出工地车辆必须冲洗轮胎,严禁带泥上路、上街行驶污染路面。



    3、客运车辆应在车内设置垃圾袋等垃圾收集设施,严禁驾驶员、乘车人员向车外抛洒垃圾,污染街道、路面。
    四、严格行车秩序。

    县城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按照交警部门要求按规定线路行驶,严禁在严管区域随意调头;出租车、公交车必须在规定站点停靠、即停即走,严禁随意上下乘客。搭乘公交、出租车的乘客必须在规定地点上下,自觉维护交通秩序。严禁环线客运车辆经光雾山大道进入县城主城区,班线客运车辆必须进站参营,严禁站外揽客、沿街揽客。
    五、违反上述规定,公安、交通、城管、住建、经信等部门按照相关法规实施严管重罚。

     特此通告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6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各位货车司机和相关部门注意,根据我县实际,货车进城进城时间有所调整,请各位司机理解支持、共同遵守,维护南江县城交通秩序和环境卫生!


1、所有货运车辆在早7:30至晚10:00未经交警主管机关批准不得进入主城区。主城区范围为西起小河桥,东至龙渠大桥头,北起城北路菜市场,南至南门桥内所有区域。

发表于 2011-12-26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zjq51 发表于 2011-12-22 20: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领导终于看到了混乱局面,感谢领导。

没啥好谢滴,这是他们的职责,千万别说一套做一套鸡公拉屎头节硬就千恩万谢了。

发表于 2011-12-27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看了几天,觉得交警、交通、城管都应该在使把劲儿,好像有些松懈了哦

发表于 2011-12-27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南江更美好,强烈支持:):):)

发表于 2011-12-27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
发表于 2012-1-14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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