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农村人处处都有不公平的事,户籍新政一处大大的为当地领导鼓足了腰包,买卖户口更是平常事,当地政府要求迁到农村的城市人也可以享受两项补偿(分钱分地),超生和多生的只要你交了罚款上了户也可以享受两项补偿(可以分钱分地)虽说户籍新政有利于农民工为他们带来了方便然而却让收养的孩子无法享受其公平待遇,成办发要求收养人是农村户口的收养的孩子不能上农村户口也没有享受的权利,既然买户口到农村了和多生、超生的子女都上农村户口享受农村一切待遇,那么收养的孩子为什么没有享受的权利,难道收养的孩子就不是人吗?难道只有花个几万元钱才能上农村户口和享受一切待遇吗?难道户籍新政只针对农村人收养孩子的吗?那么以后农村人不敢在收养小孩,因为这一切让农村收养小孩得人心寒和无奈。这就是人人向往的农村生活吗?可笑这可笑我们祈求上苍能给我们一个真正的包青天,虽然这不切实际但我所说的上面的所有都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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