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监察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良好风尚。 通知要求,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保密纪律、组织人事纪律,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以及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禁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借节日之机收敛财物。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倡导和弘扬廉荣贪耻的良好风尚。
这个通知发得很及时,过年了嘛,该送礼了,该送钱了,给领导干部打个招呼,不能收哦,千万不能收哦。这每年都在发,年年都发,这就有点另外的味道了。
首先,容易让人误解:是不是提醒我去送礼,大家都在送,我不送,我就吃亏了,领导要收拾我。不然,怎会急忙忙出通知呢,没有人送,出这通知搞什么?
其次,容易让人误解:是不是提醒我收钱,大家都在收,我为什么不收?我不收,会不会是瓜的?
其三,送了,收了,怎样处理?会不会处理?只说这不准那不准,那有些人“准”了又怎么办?
其四,为什么过年前,有那么多人往上级部门跑,往领导办公室家里跑?跑什么?不跑的,吃了多少哑亏?
其五,送礼,历来不许公款送礼。为什么屡禁不止?
最后,才是我的论点:不许行贿受贿,这是当官的常识。为什么老把常识拿来反复说,是什么意思?这好比,在大街,司法局对大家进行法制宣传:不许杀人,不许放火!这个宣传有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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