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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平昌县民政局关于“致平昌县委县政府、平昌县民政局一封公开信!”一贴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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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7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平昌县民政局
“务求真相”网友:
    您好!首先向您无私奉献、赡养老人的大义善举致敬!现将您在平昌麻辣论坛“致平昌县委县政府、平昌县民政局一封公开信!”一贴回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的规定,凡具有我县户籍的老年、残疾或未满16周岁的农村居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目前,我县农村五保对象每月供养金为150元,由县民政部门通过银行按月直发到户。同时,每年由县民政部门负责代缴农村五保对象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基金,2011年为30元/人,2012年为50元/人。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申办程序为:由村民本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委会民主评议后进行公示,无重大异议的由村委会将评议意见和相关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将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报县民政部门审批。申请农村五保供养待遇时需要提供本人申请书、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二份、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二张。至于您所提及的户口迁移问题,其职能属于公安部门,麻烦您向县公安局直接咨询。
    最后,感谢您对我县民政工作的关心,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通过平昌县民政局网站(网址为http://www.pcmz.gov.cn)了解,我县所有的民政政策都可以通过这个网站查询。顺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二O一二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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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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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7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哦,惠民政策还是好。赞一个。
发表于 2012-1-7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打地沟油

发表于 2012-1-7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惠民政策还是好。赞一个。

发表于 2012-1-7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1-23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政策是好,可是到了下面全变了。五保老人年满60--70岁了一月才150元怎么生活,现在的物价能买到什么,人人都有新年过,可五保老人没有过年钱,是不公平的。

发表于 2012-1-23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问问领导2012年五保老人到民政局领过年钱,说今年没有是不是国家没有这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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