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这个问题有两个方法:一是集合所在楼的住户,抛开各自的工作,一心向到这件事情上,找县工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0号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因楼下营业场所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其已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理范畴,道理很简单,没有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开业,本已属于违法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有任何推拖理由不管,这是他的职责所在,如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推逶不管,这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失职,在去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过程中,最好全程录音录像,按照“首问责任制”,认准你们找到的第一个人,这件事情从始至终都要找他说情况。如果这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管,你们就向同级或上级党委、政府或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二是采取向县委、县政府静座、抗议、示威等方式,表达诉求,特别是要向县委书记表达诉求,新来的书记应该是个好人哟,对于这些明目张胆的违法违纪行为,不可能座视不管的,相信共产党的干部还是好的多,相信不了法律,要相信天理,拿老百姓钱的国家工作人员都不要脸了,我们还要什么屁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