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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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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9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共遂宁市委、安居区人民政府、经信局、商务局、畜牧食品局
   我们是外来安居的投资经营者,因遂宁市京富食品有限公司以聘请和指定我们来企业管理经营,骗取我们资金注入后,完全违背所签订的协议、意见等,严重干扰我们的正常管理和经营,已造成经营受阻和损失,特反映以下情况:
遂宁市京富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条件极差作坊规模,每天只代宰十多头生猪的所谓全国供销系统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据说也是遂宁市、安居区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生猪定点宰杀企业,这些招牌引来不少客商投资建厂或经营,也让每位投资者深陷泥潭,官司一起接一起,每天追债者络绎不绝,还有以招商引资取得安居区政府给该企业在工业园划了一片土地,让工程承建者垫资多年修了一点厂房(正在司法诉讼),将金郎公司一座办公大楼对外宣示为该企业的办公楼,还在空厂房内安装了一套生猪宰杀设施,把企业声称为上市公司,正因为这些虚假形象,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向万良还作为了安居区政协委员,由此外人对向万良的人格深信不疑。
2010年2月以来,向万良、向国军二人先后于2010年2月20日与安岳县普旺养猪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签订了生猪一体化经营协议、2010年1月20日签订了建立合作关系的运作方案、2010年2月18日签署了会议纪要、2010年2月18日签订了承诺书、2011年元月2日签署了座谈纪要、2011年元月15日签署了座谈纪要、2011年1月13日签订了无抗猪肉产品经营方案协议,同时还与安岳县普旺养猪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下属十多个成员合作社签订了生猪订单养殖协议,上述协议中围绕遂宁市京富食品有限公司实施“三丰原”无抗生猪品牌打造约定了各方的责、权、利和违约责任。而遂宁市京富食品有限公司不诚信和虚假的经营行为(书证为据),至今仅收购订单生猪不足10头还余欠猪款,严重违约并造成安岳县普旺养猪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发展重大损失。为了推逃十八万多元的违约责任,2011年3月16日遂宁市京富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向万良与其子向国军以遂宁市京富食品有限公司议定书的形式,引入聘请安岳县普旺养猪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顾问周德明作为企业管理人,使企业的违约责任得以解脱和终止了所签协议。然而,该企业内部管理极度混乱,项目实施(冷链配送项目、技改项目、无害化项目)全虚假、用假账欺瞒政府和部门、猪肉市场欺行霸市引民愤遭公安机关查处、诚信问题引猪肉经营者的强烈不满,司法官司一起接一起并大闹法庭、收债者被胁迫等等问题,更由于之前两年中实施的冷链配送项目、技改项目、无害化项目全造假,采取与安居区政府相关部门领导的对价关系,并依仗权威人士,把每天仅宰杀十多头生猪的一个定点宰杀企业,标榜成年宰杀10万头、几千万资产的大企业(这些情况将另上交控告状)而仗势欺人,所以我们也就迟迟不敢进入管理状态和管理投资。
2010年9月,向万良以官司多和企业无法管理为由,反复动员将屠宰场交由我们管理经营打开局面,并于2011年9月2日签订了议定书补充意见、2011年9月5日签订了加工经营结算标准的意见,这两份意见形成以后,因向万良子女的侮骂诽谤,我们放弃了该意见的运作,2010年9月30日,向万良派向国军、蒋开林亲自到安岳说明和道歉,再次请求我们进入企业管理,又于2011年10月1日再签有关议定书的补充意见、2011年10月11日由全体股东签署企业发展、加工、经营移交书、2011年10月22日签署议定书的说明事项;特别是2011年11月1日遂宁市京富食品有限公司原始股东会作出纪要,确认所签议定书和意见、方案、说明有效,任何人不得改变,管理人行使职能不得受其任何人干扰,如果发生干扰和纠纷问题由公司承担全部责任,正因如此才使我们的顾虑有所释解,在此期间,向万良也在股东会上就其子的言行对我们的干扰和造成的损失作了公开的赔理道歉,才求得我们的原谅,也使我们不作计较。
2011年12月初,安居区创卫检查,屠宰场要求迁移新厂,这本是一件改变发展、经营现状的好事,但区政府12月7日中午的一名区长亲自到该企业作出了企业已违背政府协议限搬的决定,加上陆续暴露出来的司法官司,该企业假、大、空、恶、乱的真相大白,也使我们一片茫然。
自从我们进入管理短短近3个月的时间里,向国军要求我们投资用黑社会的手段、请黑社会人士来运作屠宰场和管控猪肉市场与我们合法经营相佐;向万良要我们做潮头肉、母猪肉香肠和腊肉,团供政府部门遭我们拒绝心怀不满,而且我们与市场上的生猪经营者的感情融洽而怨恨在心,还有企业债主收债我们无法满足向万良挡债因素等等,他们父子二人相互配合,想方设法采取对待其他股东和其他投资人的方式打压和架空我们,一步一步地逼迫我们,甚至要求我们乖乖的走吧……
请政府查明以下的情况:
1、10月11日我们接管时的每天宰杀量仅10多头,而我们已稳定在每天50头以上的宰杀量,而且生猪经营者支持我们还增加了每头的宰杀加工费。
2、我们已自带注入资金陆万元用于该企业管理经营(有据可查),在外和在内我们没有欠一分钱,工人工资按月发放无拖欠,而且我们还对工人办了保险。
3、我们为企业投入管理经营,而应收入被向万良独断专横强行作价、强行结算,至今的附产品钱都是他在定价收取,我们没有沾到边和亲收一分钱。
4、我们管理经营的应交款,10月向万良强行多收、11月找我们的几次借款和向万良收取的附产品资金还多收了我们12000多元,12月的附产品款至今我们没有看到一分钱。
5、列入管理收款的附产品和加工收入,依据协议和意见,我们有经营自主权,而向万良完全剥夺该权与附产品经营者相互勾结强收强买,损害我们的直接利益,还倒打钉耙强加我们违约。
6、向万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采取逼走我们的手段,2012年元月8日早上,亲自出面并已指使何国(商务局何局长的兄弟)强行收取屠宰场的加工费,把经营机制和原则全盘推翻,管理再生混乱,强迫我们中止管理经营,并加大我们的经济损失。
为此,特书面反映上述情况,恳请查明事实,予以解决,为外来安居的投资经营者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发展环境。
此致
情况反映人:周德明、王 涛、刘国明 
肖 华、胡荣霞     
联系电话:18628823266       
                                                       二O一二年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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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9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如楼主所说的话,相关部门的确应该好好查一下该企业的幕后老板了。

发表于 2012-1-10 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典型的骗子企业

发表于 2012-1-12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骗子把安居的名声搞瞥了
发表于 2012-1-12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谁对谁错暂不评论,但是作为安居的主管部门把这么有能力的企业作为安居的定点宰杀真的是很有才。
发表于 2012-1-12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企业一定要诚实守信。

发表于 2012-1-12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诚信是金。

发表于 2012-1-13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企业没有诚信,部门没有监管。政府没有严格执行项目款的落实,企业轻松骗取国家项目款。此系列的项目款流向何方,用往何处?到底有没有相关部门的高官参与项目款的瓜分?这个应该才是楼主反应问题的症结所在,还望主管部门公平、公正调查处理。还原事实真相。揪出企业幕后老板。

发表于 2012-1-13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企业老板早就该换了。强烈呼吁政府出面调查这个企业的项目款的流向。

发表于 2012-1-13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居相关部门应该来调查清楚,然后给网民一个答复。

 楼主| 发表于 2012-1-14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神圣中国 发表于 2012-1-13 20: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安居相关部门应该来调查清楚,然后给网民一个答复。

感谢版主支持。
发表于 2012-1-21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企业一定要诚实守信才有发展钱途。
发表于 2012-1-24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企业一定要诚实守信。

发表于 2012-2-2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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