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连界镇非法占用农业用地及村干部违法犯罪行为检举信违法犯罪地点:四川省威远县连界镇土河沟村;
违法人:村支书刘玉明、村长陈友祥、威远县红炉井煤矿;
违法事实关键词:以租代征农业用地、违法将村民林地划归集体所有、村干部违规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官商勾结鱼肉乡里、红炉井煤矿黑社会组织;
违法犯罪事实:
1.
村干部勾结威远县红炉井煤矿以租代征农业用地(耕地和林地);
2.
村干部侵占集体资产、中饱私囊、鱼肉百姓;
村民诉求:
1.
立即将两名干部停职检查,要求彻查其在任的这几十年间所有财务状况,针对以下描述的犯罪事实,追究其渎职责任、刑事责任,追究镇一级相关干部责任;这两名干部代表村民签署的文件全部作废。
2.
立即停止煤矿施工,彻查参与殴打村民的犯罪人员,追究刑事责任;请内江市政府国土资源、公安司法、纪委组成联合小组到土河沟村驻点检查,形成整改报告并向土河沟村全体村民公布。
3.
对已经遭到破坏的林地和耕地要求进行恢复,不能恢复的进行赔偿;并至少在市一级媒体上公开道歉。
违法犯罪事实描述:
威远县红炉井煤矿借“技改扩能工程改造”名义,以以租代征的形式非法占用连界镇土河沟村农业用地用于开采煤炭。村干部只是口头传达此事件,镇干部也曾经到村里做解释工作,村民要求出示合法的批示文件、相关政策法规、补偿方案、复垦方案等文件,均未能得到满意答复,只是嘴上说文件都有就是不拿出来,镇干部以文件不能公开等理由推脱,村干部以“都是上头的指示”自己只是执行并不知情欺瞒村民。据了解矿方根本就没有探矿证、采矿证。
在未能经过村民集体同意的情况下,村干部组织人员对林地及耕地进行测量,期间还造谣声势,利用村民怕得罪人的心态,大搞欺诈,到张家说李家同意、到李家说王家同意。不管村民同不同意、到没到现场,村干部都进行了土地测量,为了达到目的,向部分村民许诺“只要你同意,作为干部,多给你算个半亩,我还是有这个权力的”,村民的平均面积也就2~3亩,有一家的面积居然达到了好几十亩,如此做法完全缺乏作为中共党政干部的严肃性。另外,村干部在于矿方签订的《临时用地补偿协议》中注明占地“面积288.3亩,其耕地是49.18亩,非耕地是239.12亩”,实际占地面积远远不止,至少上千亩,严重虚报。协议由三名村干部和一名群众(就是测量面积好几十亩的村民)作为村代表签字,这几个人代表的只是自己个人的利益、关心的只是自己的腰包,根本代表不了村民的意见(村民意见见证据3)。
红炉井煤矿方从2011年11月左右开始在“集体林地”上推山修路,造成大量的林木损失,村干部刘玉明和陈友祥未就此做任何说明。2011年12月25日,村民到自家自留山上阻止施工时,矿方召集数十人(非现场施工人员,怀疑是矿方专门养的打手)对村民进行殴打,造成两人严重受伤并住院治疗,当时村民拨打当地的报警电话,一直打不通。矿方纠集的“打手”们对村民还说:“赔偿款已经给村里,有什么事情你们自己找村里谈,任何人无权阻止施工,否则就动手打人;还说“打死了人,大不了赔几个钱;打伤打残了,大不了付点医药费”。事后,镇干部、村干部和矿方才到受害人家里进行协调,第二天对外说已经协商解决,具体如何解决的未对全体村民公示,对外说“只是推推嚷嚷,没有发生斗殴”。公安部门未进行任何的责任追究,此事件不应当属于民事纠纷,属于严重的黑社会性质恶意伤人刑事案件,如此严重的案件怎么可能通过协商解决呢,司法公正何在?
此事件后,村民基本上就不再去阻止施工,经询问是矿方已于官员勾结、有背景,害怕自己受到伤害,不敢再维护自己权益了。此后一直未停止施工,继续破坏村民所有权的林木。
随后,村民屡次向村干部质询,干部表现的非常不耐烦,放出话来“这件事情你们摆不平,同不同意都得办”。2012年1月9日,近50名村民不堪忍受欺辱,集体到镇政府讨要说法,政府官员刚开始是躲避不见,之后镇长出来接待,还是利用村民诉求依然未得到满意答复,依然是罗圈话,说来说去没有实质性内容。之后,村干部放出话来“我们村里不就是出了个大学生吗,还是没能把他怎么样”。从欺瞒百姓变成了明目张胆的违法乱纪,还洋洋得意。他们到底是人民的公仆,还是人民的公敌,让人十分不解。如果此事不能妥善处理,将会引发更严重的村民维权行为。还有少数外出务工的农民,得知土地被霸占,紧急回家捍卫自己的土地,将与政府和矿方争夺,保护好自己的每一份土地,将依照温总理签署的国务院令所说的:保护每一份土地是每个人应有的义务和责任。没有合理的解决方案,他们将誓死保护自己的每一份土地,防止不轨的人破坏土地和环境。
相关证据及村民举报材料:
1.
《关于红炉井煤矿占用土河沟村3组耕地、非耕地资金分配方案》;
2.
《临时用地补偿协议》。注:协议本身违法,代表签字也根本代表不了村民的集体意见,
3.
《村民联名决议书》,资金分配方案说有70%的村民同意,实际上至少80%以上的村民是坚决反对。
4.
村民举报材料1:《请查处威远县连界镇土河沟村村长陈友祥、支部书记刘玉明违法犯罪行为》;
5.
村民举报材料2:《上访检举材料》;
6.
村民举报材料3:《控告信》;
补充背景:
1.
红炉井煤矿原址距离土河沟村很远,以煤矿改造工程(矿通风口)为由,实际是到土河沟村三组开新矿井,属于地方政府与矿方勾结,知法犯法,以蒙骗虚报方式蒙蔽上一级政府和鱼肉村民。
2.
威远钢铁厂钒钛基地到土河沟村也就4公里,开矿后将破坏唯一的森林屏障,一旦钒钛投产,给当地带来居民带来的危害犹如慢性毒药一样,没有任何保护伞。
3.
连界镇除土河沟村、民新村、汪家蹬及五保墩之间(原保卫乡)外,其余村地下都被采空。本地方本身水资源缺乏,遇到天干时期,有些村的生活用水都成问题。如果土河沟村被采矿,整过保卫乡都会缺水,而保卫乡的人口占整过连界镇总人口的1/3以上的人数。
4.
当地都是山区,大多数人的房子都安置在山脚下,如采矿所引发地质灾害,可导致不可预料的灾难。
5.
当地老百姓为了保护耕地,被煤矿方殴打,当时派出所的电话一直打不通,甚至当时有人看到干部也在场,眼着看矿方人纠集的打手殴打村民,未进行任何阻止,至今政府无合理的交代,凶手现乃逍遥在外。
6.
基层出现官商勾结,在当地举报起不到任何作用,反而举报人成了被报复的对象。
7.
矿方开工至今,为出示任何手续,及土地使用相关批文,而基层干部明知是违法建矿,违法占地,破坏老百姓的生命线,不但不维护老百姓的利益,反而与矿方一起欺压老百姓,使得当地老百姓不敢出来为维护自己的土地财产,只能眼铮铮看到别人侵占自己的土地。
8.
矿方与村干部交涉占土地面积具体至今不知,而村干部告知面积为288亩,但搞建筑的老百姓说,煤矿占的土地面积可达1000亩,其中把粮田都归于山林处理,赔偿少量的金钱,而目录,预算方案都没见到,且老百姓没签任土地何协议,村干部就把钱打到“一卡通”的存在里,放出来的话说,不答应也好,答应也好,不管老百姓同意不,都要开煤矿。
在国务院三令五申要求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在法治社会,还能出现如此恶劣行径,令人发指。村干部陈友祥、刘玉明行为如此嚣张、做法如此恶劣,其行为已经构成严重渎职,请政府国土部门、公安部门、纪委对此事件进行调查并对两位干部停职调查,避免广东乌砍村事件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