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群众呼声] 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关于对1月7日“吉庆巷打人案件”的处理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18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一直相信,不管是世风日下还是人心不古,我们,一直都坚守着道德底线。屁民也好,警察也好,其实,我们都在坚持着!!!

发表于 2012-1-18 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P;P;P
发表于 2012-1-18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对了嘛,能积极面对网民质疑,把真相摆出来,给网民一个说法。公安督察做得好!

发表于 2012-1-18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天有眼444 发表于 2012-1-18 23: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就对了嘛,能积极面对网民质疑,把真相摆出来,给网民一个说法。公安督察做得好!

这要分两头说,如果公安督察是在网友提出质疑,此事走向全国之前已经进行了督察,那么督察确实做得好;如果公安督察是在网友提出质疑,此事走向全国之后进行了督察,那么我只能说,网友做得好!

发表于 2012-1-18 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处理结果还应该视伤情程度而定,伤情鉴定了麽?

发表于 2012-1-18 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lol:lol:lol

发表于 2012-1-18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下一品 发表于 2012-1-18 23: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处理结果还应该视伤情程度而定,伤情鉴定了麽?

<回复>中说,构成的是"轻微伤",这是刑事自诉案件.也就是说受害者可以追究凶手的刑事责任.但如果其不主动追究,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也不能主动追究.

发表于 2012-1-18 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1,能把视频挂到网上吗?图像是否清楚?破案难度很大? 2.一个简单的治安案件,这么多天才有官方的正式答复(你们否认了张波所长答记者问),可见效率!建议你们向公交发言人学习:及时回应网民关切,不回避问题、不护短!

发表于 2012-1-19 0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好,顶一个。

发表于 2012-1-19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顺庆公安及时公布网上热点案情处理结果,以正视听,好样的,称赞一个!

发表于 2012-1-19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谁在说谎
发表于 2012-1-19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龟儿子以为有钱了不起

发表于 2012-1-19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哪家在说谎

发表于 2012-1-19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唐女士对制度的破坏远胜于打人者。如果是宝马停车等人,阻碍交通,唐女士争执被揍,则唐女士值得同情。然而,现实中,唐女士却是那个率先损害他人利益者。勿以恶小而为之,就是为了保护法制道德的神圣,从而维护大众的利益。如果忽视了这个问题,简单地处理打人者,与社会并无补益。
小恶不纠,必遂大乱。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正是唐女士这种占道停车的小恶没有得到及时制止,促使了打人这种大恶的发生发展。小时偷针,长大偷牛,也是这个意思。
非常正确,赞!
发表于 2012-1-19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蓄意伤害,驾驶无号牌机动车,涉嫌黑社会组织。就这结果?有点失望

发表于 2012-1-19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言人同志你好,请问你们是否可以去找记者呢,如果那个所长没有说的话,那么记者所写的那些话就是胡编乱造,然后给所长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是否应该追究责任? 在不明真相的我们来说,我们可以肯定的是2个人中肯定有人在撒谎!
发表于 2012-1-19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做得好!网友做得好!嚣张的人再也不敢嚣张了!

发表于 2012-1-19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谁在说谎?
发表于 2012-1-19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莫衷一是。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