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经2012年1月17日平昌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任命:
曹光辉为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万星明为平昌县财政局局长。
沈 鹏为平昌县教育局局长;
苟国聪为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明聪为平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述成为平昌县科技文化体育局局长;
罗保福为平昌县公安局局长(兼);
王维东为平昌县监察局局长;
杨鹏飞为平昌县民政局局长;
潘传荣为平昌县司法局局长;
周 旦为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开鹏为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魏心军为平昌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何煜之为平昌县水务局局长;
唐 均为平昌县农业局局长;
吴彩堂为平昌县林业局局长;
何景明为平昌县卫生局局长;
陈雨珍为平昌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赵贤德为平昌县统计局局长;
陈雪梅为平昌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陈永强为平昌县畜牧食品局局长;
何修德为平昌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何光明为平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