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春运期间,凡属政府定价的普通班车客运、农村客运、出租车、城市公交车一律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运价标准,不得上浮;属于政府指导价范围的高速公路直达客运(起点至终点为全程高速)、超长客运(800公里以上)、包车客运由运输企业在现行价格管理部门规定的票价基础上,按不超过20%的幅度内上浮票价。
春运伊始,平昌运管所为维护我县正常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分成四个片区,配合发改局深入运输企业、农村客运车站公示客运票价、宣传法律法规,对查获的恶性违章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燃油补贴资格、吊销营运资格,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同时抄送发改局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每车给予2000元以上的罚款。从1月21日开始,运管所派了3辆执法车在全城范围内声频向广大市民宣传我们的政策。
请广大平昌市民自觉维护自已的切身利益,对恶性宰客涨价行为坚决拒付,遇拒载、恶性组合载客、超载、甩客等违章行为,请拨打运政举报电话:96515。
平昌运管所感谢广大市民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新年之际,祝广大市民新春快乐!合家幸福!
平昌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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