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来评评这次事故:2012年01月25日晚21:10分左右,在安岳县铁西街(静安小区)发生两车事故;川M73xxx停在小区门口,车主停稳下车刚走出10米左右,突然一辆渝AY8505三菱帕杰罗撞到车尾;导致川M73xxx车尾严重变形,渝AY8505女驾驶员下车就说:“我全陪”。;同时掏出手机联系自己朋友 。 受害方说:“报警让保险公司来陪”。说完就报了110;
这时女驾驶员的一帮朋友到场,其中有一位到场就说:“不就是撞坏了嘛,拿到永宏厂去修(永宏就是安岳城边一个小快修店)。人我都喊来了”。
受害方就说:“已经报了警察等警察来了会处理的”。
女驾驶员朋友又说:“不用了,警察都属我管,来了都不处理;你车还在不在安岳开?你是哪里人?住在哪里?”。
过了一会儿,交警来到现场,交警刚下车女驾驶员的朋友就喊了一声交警名字。该交警就拿相机随意拍了两张照片就问:“这车驾驶员的驾驶证在哪?。受害方就拿出自己的驾驶证交给了交警;交警拿到后看了一下收在包里就开着警车走了。受害者就一脸茫然!!!
在这我想问问论友们:交通事故现场,交警出警后是这样处理程序的吗?我真的看不懂,有哪个论友能告诉我安岳交警正确处理交通事故程序吗。因为我也是一名驾驶员也是在路上开车的,我在想我是上文的受害方我该怎么办?而且我没有上文女驾驶员的那层关系。老百姓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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