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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

2013帖文处理专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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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4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聊123321 发表于 2012-8-28 12: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申请人:韩冰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
www.mala.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044259&highlight=


这些帖子相关信息我方公司已经提交给: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中心工作人员已经受理
举报热线:12377  传真:010-8882844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9号中国外文大厦B座701室 邮编:100089 Email: jubao@china.org.cn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贵网站工作人员可以联系确认

发表于 2012-9-25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英邦教育学校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5164543-1-1.html
申请原因:该帖子恶意攻击,对单位咋成了名誉上的攻击。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2-9-27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DD2012099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forum.php?mod ... 412&fromuid=1574714
                           http://www.mala.cn/thread-5530412-1-1.html

申请原因:错误发帖; 误会他人; 涉及个人隐私;事实不合。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2-9-27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李丽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
http://www.mala.cn/thread-5546250-1-1.html
申请原因:转帖,侵犯当事人隐私

发表于 2012-9-27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李丽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
http://www.mala.cn/thread-5546250-1-1.html
申请原因:转帖,侵犯当事人隐私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2-9-28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DD2012099 发表于 2012-9-27 16: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申请人:DD2012099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forum.php?mod ... 412&fromuid=1574714

谢谢版主点评!
      我女儿回来后告诉了我实情,说她是因为耍朋友分手才离家出走的,是我理解错了,是我担心女儿心急,与上诉内容无关了。请版主尽快删除本贴,谢谢了。

发表于 2012-9-28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周鉴敏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4974560-1-1.html

申请原因:恶意人身攻击;侵犯个人隐私;造谣、诽谤、严重人身攻击;等。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单位说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周五(9月.25日.2012年)的时候已经发过,当时已经删了一篇
这边是一模一样的另外一篇。。。请及时删除。。
这篇造谣的帖子对当事人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和伤害.请求再次处理...谢谢..

发表于 2012-9-28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李丽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
http://www.mala.cn/thread-5546250-1-1.html
申请原因:我是转帖的,侵犯当事人隐私 ,请删除了吧?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2-9-28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依水瑶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5474205-1-2.html
http://www.mala.cn/thread-5520995-1-2.html

申请原因:造谣、诽谤、严重人身攻击,且发帖人已经主动认错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2-9-28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DD2012099 发表于 2012-9-28 13: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版主点评!
      我女儿回来后告诉了我实情,说她是因为耍朋友分手才离家出走的,是我理解错了,是 ...

谢谢男国版主的回复!

原贴那边已经锁贴了,我就在等明天言无不尽版主了。谢谢指点。

发表于 2012-9-29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周鉴敏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4974560-1-1.html

申请原因:恶意人身攻击;侵犯个人隐私;造谣、诽谤、严重人身攻击;等。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单位说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周五(9月.25日.2012年)的时候已经发过,当时已经删了一篇。
这边是一模一样的另外一篇。。。请及时删除。。
这篇造谣的帖子对当事人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和伤害.请求再次处理...谢谢..

编辑王娅平说已经屏蔽当事人姓名。。。  麻烦你看看帖子的title。。你看看。。这叫屏蔽么??
马上就要放长假了。。。请及时处理吧。。这样大家都能过个好节...俺也只是个小兵而已,谢谢了..

发表于 2012-9-29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飞龙在天1120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5561837-1-1.html
                           http://www.mala.cn/thread-5561951-1-1.html
申请原因:第一次发帖不会,发的错的,希望能删了。谢谢。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2-9-29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飞龙在天1120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5563265-1-1.html
                           http://www.mala.cn/thread-5563070-1-1.html
申请原因:帖子里发的事现在已经解决好了,我答应他们把帖子删掉,希望能尽快删了,谢谢。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2-9-30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飞龙在天1120 发表于 2012-9-29 19: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申请人:飞龙在天1120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5563265-1-1.html
                 ...

已经在原帖中说明了处理结果了,我也基本满意了。现在这个事就算过了,帖子就删了吧。

发表于 2012-10-2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路过蓬安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

1、http://www.mala.cn/thread-1780089-1-1.html

2、http://www.mala.cn/thread-1780063-1-1.html

申请原因:恶意人身攻击;侵犯个人隐私;造谣、诽谤、严重人身攻击,严重影响蓬安论坛正常秩序,破坏论坛和谐正常发展等。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2-10-6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鱼骨头卡牙齿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407205-1-1.html
申请原因:泄露个人隐私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2-10-6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鱼骨头卡牙齿 发表于 2012-10-6 17: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申请人:鱼骨头卡牙齿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407205-1-1.html
申请原因:泄露个人 ...

并不是这上面涉及人生攻击,而是被人通过具体的私人消息,向我及家人进行人生攻击,所以请求删除了,不然就会有很多人受到伤害的,请求理解,不然因为这个帖子而引发深沉的伤害,版主也不希望看到吧
发表于 2012-10-6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鱼骨头卡牙齿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407205-1-1.html
申请原因:泄露个人隐私,别人通过此消息向本人及家人进行诽谤及攻击,造成了伤害,请求删除帖子,谢谢理解!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2-10-7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斯思热线
申请暂时屏蔽/删除帖子链接:
http://www.mala.cn/thread-5594709-1-1.html

申请原因:正在调查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2-10-8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连闯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5188028-1-1.html
申请原因:帖子内所陈述的楼盘信息与图片信息不一致,涉嫌造谣中伤,且双方纠纷已通过法院处理,贴内陈述与事实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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