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d

2013帖文处理专用帖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2-4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12-6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无背景的人
申请删帖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5351838-1-1.html
                            http://www.mala.cn/thread-5351386-1-1.html
申请原因:泄露个人隐私.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2-12-6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格式:
申请人:scjx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5896052-1-1.html
申请原因:(必须提供具体合理的理由):原帖内容严重失实,泄露个人隐私,涉及四川金兴公司及多个人员姓名甚至电话号码。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2-12-6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陈CF227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3917605-1-1.html
                           http://www.mala.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854730
申请原因:《四川法制报》已于11月20日当晚删除,搜狐、新浪等媒体也纷纷删除,请版主删除,涉及稳定问题。谢谢,麻烦紧急处理一下。之前都已经处理了,请把正常报到删除,配合一下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2-12-6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陈CF227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3917605-1-1.html
                           http://www.mala.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854730
申请原因:《四川法制报》已于11月20日当晚删除,搜狐、新浪等媒体也纷纷删除,请版主删除,涉及稳定问题。谢谢,麻烦紧急处理一下。之前都已经处理了,请把正常报到也删除,配合一下,谢谢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2-12-8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admin将咖啡 发表于 2012-12-6 09: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申请人:无背景的人
申请删帖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5351838-1-1.html
                   ...

    这个帖子麻烦你们删了若干次,但是你们每次看了半天只删几个字,已经在原帖中回复处理情况,在圣诞,元旦,春节来临之际我在一次厚着脸皮请求版主给我把这两个帖子删老,如果你们删帖的难度犹如卫星上天的话,请把我的家庭住址和我的名字这21个子删老,
1.JPG
2.JPG

发表于 2012-12-8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zzz823029400
申请删除帖子:http://www.mala.cn/thread-5917536-1-1.html
申请原因:事情已解决,但是帖中因涉及人名的隐私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2-12-9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冬天官怕冷
申请连接:http://www.mala.cn/thread-5924293-1-1.html
是我们没有搞清事情的来龙去脉,给别人造成严重影响 谢谢快点处理。

发表于 2012-12-9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冬天官也怕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5924293-1-1.html
申请原因:事情没有搞清楚,存在诽谤别人,给别人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2-12-10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小C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5910547-1-1.html
申请原因:帖子情况不属实对我单位有负面影响。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2-12-10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yingfengnaner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营山县出了个大骗子叫刘宝瑞
http://www.mala.cn/forum.php?mod ... amp;fromuid=1613810
申请原因:本人已经收回损失的欠款,并且深知发这样的贴有欠考虑,特此申请删除此贴。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2-12-10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简児`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298168

申请原因:这是本人在09年发的一则招聘贴,里面留了自己的两部电话号码,现在本人已经转行几年,但是因为贴子一直没能删除,电话号码一直保留在网上,对本人        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困扰,所以再次申请,请求管理员将我的那则贴子删除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2-12-10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受理范围
【泄露个人隐私】帖子内容中直接涉及个人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私人电话等详细个人隐私;

请问为什么我的申请不能通过,我09年发的那则贴子里包含了我的两部私人手机号码,已经严重影响到我的生活,本人已经在6月份申请过了请求删贴,你们回复“ 2012-6-25 16:37 您发表的主题 请版主帮我删除一则以前发的招聘贴!!! 未通过审核,现已被删除!”

怎么就不能通过审核了???  请给出合理解释

发表于 2012-12-10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张三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5351386-1-1.html
申请原因:侵犯个人隐私等。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已经在在帖子中说明解决方法,如图
1.JPG
20.jpg
已经喊你们删过好多次了,你们总是删几个字,你们就“呼”的一下把整个帖子删嘛

发表于 2012-12-10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yingfengnaner (真实姓名叫张乐立)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营山县出了个大骗子叫刘宝瑞
http://www.mala.cn/forum.php?mod ... amp;fromuid=1613810
申请原因:在当事人看到贴后,已经把收我办证的款归还给我了,同时我认识到所发贴子中内容有夸大其词之嫌,我后悔发出此贴,特此申请版主帮我删除此贴,谢谢。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2-12-11 07:26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汪洋大海永不枯`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 http://www.mala.cn/thread-5929737-1-1.html

申请原因:已经得到合理答复,因此本人申请删帖,以免受到更大的影响,谢谢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2-12-11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汪洋大海永不枯`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 http://www.mala.cn/thread-5929737-1-1.html

申请原因:已经得到合理答复,因此本人申请删帖,以免受到更大的影响,谢谢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点评王娅平  请到原帖跟帖说明情况,不属于删帖范畴,不予删除,请理解  发表于 2012-12-11 09:16


不符合删帖范畴,能否屏蔽1楼原帖,并下沉,谢谢版主,这个帖子说得有点重,影响不好!

发表于 2012-12-12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黄德兴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242622-1-1.html
申请原因:诽谤企业,捏造虚假信息,恶意歪曲我院形象不择手段,严重影响了我院声誉和医患关系。请贵网站给予支持,对于恶意言语攻击的信息,给予及时删除处理。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2-12-14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hhw2012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5874313-1-12.html
申请原因:贴主盗发我原发在搜房和大成的帖子内容,以博取负面信息浏览量或可能有其他不轨意图,请求删除原帖。
其所截图的原版文件截图,可保证内容一致:
合同封面
ht.jpg

完整保价截图1   
ht3.png

完整报价截图2
ht2.png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2-12-15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黎明晨曦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5951024-1-1.html
申请原因:(泄露个人隐私)包含有姓名。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