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d

2013帖文处理专用帖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5-6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miwang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7174849&extra=page%3D1%26filter%3Dtypeid%26typeid%3D308%26typeid%3D308
申请原因:本人一时新鲜不慎将信息误发,涉及个人信息。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3-5-6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秋枫123 发表于 2013-5-6 11: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申请人:曹顺华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7087048-1-1.html
申请原因:恶意人身攻击 ...

能不能删掉啊,别说我没有做这种事,我没有那么笨,真做了,会让他知道具体金额,给了谁,谁拿了吗,这就是竞争对手,乱写的,编造一个数据,找一个合作过的商家,加上去,这样,在下次竞标中,我就没有机会了.请明察.

发表于 2013-5-7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亮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7152143-1-1.html
申请原因:错误发帖   我是作者。我现在跪求版主删除这个帖子。谢谢。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3-5-7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亮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7152143-1-1.html
申请原因:错误发帖   我是发帖的作者。我现在跪求版主删除这个帖子。谢谢。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3-5-7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亮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7152143-1-2.html
申请原因:我是发帖的作者。我是搞恶作剧的。我现在很后悔。我在原帖已经澄清。跪求删除。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3-5-7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曹顺华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forum.php?mod ... age%3D1#pid33970663
                           http://www.mala.cn/thread-7087048-1-1.html
申请原因:(必须提供具体合理的理由)本人就是曹顺华,我并没有发这样的帖子,请管理明察,看看对方的小号,已经连续发了两个帖子了.对方明显就是个拖,文字直接从别的网上拖来的,连续发了好多家,连别人家的版主名字都没有改过来.管理员你可以细看一下.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3-5-7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袁爽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7178244-1-1.html
申请原因:泄露了私人工作单位个人信息。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本帖最后由 爽姑娘 于 2013-5-7 22:34 编辑

发表于 2013-5-7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爽姑娘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7178244-1-1.html
申请原因:泄露了个人隐私工作单位,申请删除。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http://www.mala.cn/thread-7178244-1-1.html

发表于 2013-5-7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爽姑娘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7178244-1-1.html
申请原因:泄露个人隐私工作单位。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3-5-8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刘聪丽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6937012-1-1.html
申请原因:恶意攻击伤害,是虚假信息,信息转载渠道 为个人腾讯微博,此帖子信息内容中有来自凤凰网的一条新闻连接,经核实,贵论坛上帖子的信息内容和凤凰网链接上的新闻内容不符合,给当事人带来了极坏的影响,同时也有损人民警察光荣形象,社会影响极度恶劣,为了维护人民警察形象和个人的声誉,麻烦贵论坛删除虚假造谣的帖子。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3-5-8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琳琳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forum.php?mod ... amp;fromuid=1722252
申请原因:损坏他人名声:泄露第三方权益的文件和信息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3-5-8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爽姑娘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7178244-1-2.html
申请原因:泄露了男朋友家人的隐私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点评

发表于 2013-5-8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爽姑娘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7178244-2-1.html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7178244-1-1.html
申请原因:泄露男朋友家人的隐私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3-5-8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爽姑娘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7178244-1-1.html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7178244-2-1.html
申请原因:泄露男朋友家人的隐私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3-5-8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爽姑娘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7178244-2-1.html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7178244-1-1.html
申请原因:泄露男朋友家人的的工作单位及职务隐私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3-5-8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爽姑娘
申请删除帖子的隐私信息:博客地址blog.sina.com.cn/u/1957259170),泻巴小学,9#,19#,20#,29#,32#,34#的回复
申请原因:泄露男朋友家人的隐私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3-5-8 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爽姑娘 发表于 2013-5-8 16: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申请人:爽姑娘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7178244-2-1.html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 ...

9楼,19楼,20楼,29楼,32楼,34楼

发表于 2013-5-8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爽姑娘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7178244-2-1.html
申请原因:泄露工作单位(泻巴小学)个人隐私,帖子内容blog.sina.com.cn/u/1957259170也属于个人隐私,请予以删除,回复帖子9楼,19楼,20楼,29楼,32楼,34楼也重复泄漏了个人隐私工作地点,请求删除。由于编辑不慎,泄漏了,请即使删除。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本帖最后由 爽姑娘 于 2013-5-8 20:23 编辑

发表于 2013-5-9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格式:
申请人:林瑞金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6718472-1-1.html
申请原因:捏造事实,造谣、诽谤、恶意攻击等,给我院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对捏造事实的发帖者进行依法处理。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3-5-9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等待Cat 发表于 2013-4-28 13: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申请人:等待Cat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6718472-1-1.html
申请原因:捏造事实,造 ...

    你好,最近有不法之徒利用贵公司平台恶意攻击我上海长征医院南京分院(原南京414医院),对我院造成极大的影响。希望贵公司及时回复并尽快删除,谢谢
    证据如下:
    1、此贴为网上找的恶意贴随便改成我南京414医院,原帖在2010年就已经有人发布,是其他医院的,内容完全一样,就是改成了我414医院的名字。
    原帖地址1:forum.china.com.cn/thread-713659-1-1.html
    原帖地址2:news.bandao.cn/news_uhtml/201007/unews_20100724_3533.shtml
    2、发帖人一会说五一,一会说3月2日,周五。然而2013年3月2日为周六,明显前后矛盾。
    3、我院为公立三甲医院,从未在报纸打过任何广告!大家可以把3月份各大报纸找出来,绝对无我院广告。
    4、我院没有姓刘的门诊医生,只有我们上海长征医院总院的刘彦医生,是我们的客座教授,3月初期未在我院坐诊!
    上海长征医院南京分院(原南京414医院)承诺,对贵平台产品内容中侵犯我上海长征医院南京分院(原南京414医院)的合法权利的指控真实、准确、完整,并愿意对要求贵站删除相关涉嫌侵权内容的行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合肥105.jpg 矛盾.jpg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