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是西昌市政务访谈节目第三场:由西昌市法院院长与市民面对面,我又参加了。
那天不允许拍照录相,市民提出的问题主要有:
1、法院判决了的劳动仲裁案为什么迟迟不能执行?
2、农民工讨薪法院多次推萎,直至农民工集体上街断路示威才予以解决,为什么?
3、现在打官司难,人民法院是在抢案还是在推案?为什么?
4、人民法院有没有打人情官司、金钱官司、关系官司和吃了原告吃被告的情况?
我的发言:
请问院长:依照法律进行民事调解,有助于和谐稳定,也有利于社区或小区的人性化管理。而我所在的小区,包括健康路社区的民事调解组织和开展的民事调解工作我却知道得很少,也不晓得有没有这样的组织设置和工作?如住户与住户之间、住户与物管之间、人与车辆之间等产生的矛盾,不能通过法庭裁决,而应依照法律进行民事调解的,应该怎么办?我们社区或小区需要做好哪些工作?
院长回答:民事调解不属法院管,可以找民事调解委员会!民事调解属于司法局管,严重了起诉才归法院管。
热线电话问:伤亡赔付为什么同样情况赔付金额会有很大差异?
网友发帖问:人民法院为什么人民会打官司难?
(其他回答内容请见近期《月城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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