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装宽带只能装指定的那家的,我们连自己的家都当不了了!”,黄角井市场旁,大盛现代城业主反映,他在大盛现代城买了一套房子,装修好入住后,准备安装网线的时候,他一问物业人员才知道,只能安装某通信公司的宽带。究其原因,物业人员称,该小区只有这家通信公司的宽带线路,其他的没有。对此本人觉得奇怪了,为啥业主使用哪家宽带不能“自主”呢?:@:@ 关于国家对此的相关法规,笔者查了一下资料,现整理如下: 信息产业部、建设部于2007年1月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建设的通知》,《通知》在规范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的建设、保障电信业务平等接入等事项做出明确规定,要求住宅小区及商住楼同步建设建筑规划用地红线内的通信管道和楼内通信暗管、暗线,建设并预留用于安装通信线路配线设备的集中配线交接间;住宅小区及商住楼的通信管线等通信设施应纳入设计文件,设计审查部门在审批设计时,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时,应以法定职责严格把关。其中第三条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管理者不得就接入和使用住宅小区和商住楼内的通信管线等通信设施与电信运营企业签订垄断性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其他电信运营企业的接入和使用,不得限制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属于业主共用”之规定,作为共用设施的配套电信线路管道理应属于业主所有。 综上所述,请问物业是否有这样的权力替业主们“做主”呢? 为了广大的业主们的合法利益,请我们的工商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出面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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