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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南风999

广南高速通车,金星收费站挡路~~8公里路收费11元,南部天价过路费如此猖狂为哪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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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3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们南部人民都在那儿示---威,我看搞得定!

发表于 2012-2-14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乌鲁木齐市工商部门停止受理私家车车体广告的审批,所以公司迁址至石河子,并由原来的“华美广告策划部” 经石河子工商部门变更注册为 “万颂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也取得了户外广告登记证和发布权。
同时,近期个别媒体对我公司做不实报导,对我公司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本公司现再作出严正声明:
1. 本公司是合法,守法公司,是因个别不明之人,特别是个别车主误认为我公司,在运作模式中有“传销”成分,其实完全是误解。我公司运作模式有5年,总公司在香港注册,其全称是华美促销广告(香港)公司,在新疆只是一个分支机构。
2. 虽然公司的合同约定,承包方除自己的车外,还必须提供另外2个车提供给公司做车体广告。但是,(1)车主之间没有上线下线之分,每个车主之间是平等的,车主都必须与公司签订合同。(2)每个车主与公司签约后,车主之间没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3)公司没有销售任何产品给车主。(4)本公司没有要求任何人消费。
3. 公司在签订合同收取少量的保证金,其目的是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履行合同后,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如数退还车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现公司作出严正声明:对侵犯我公司名誉权的一切言论,报导,行为,本公司保留追究对方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的权利。
公司网址:www.forc.hk
咨询合作:400 777 0030


万颂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石河子市司法局红山法律事务所
2012年2月

发表于 2012-2-14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收费站就是阻碍南部经济的发展!早TMD就该拆了!

发表于 2012-2-14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停止收费!

发表于 2012-2-14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惜没有炸药包,不然炸了它

发表于 2012-2-14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子怒发冲冠,却无可奈何:L。

发表于 2012-2-14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啊
发表于 2012-2-14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绝对不合理的,南部的人太老实,应该拒交。不知南部县委和政府是干啥的,不为民办事。就像盘龙十村的乡村公路一样,让老百姓集资好几年了都不修。
发表于 2012-2-14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严查
发表于 2012-2-14 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当地政府的不作为,还有南部盘龙十村的乡村路让老百姓集资好几年了,钱也被贪官花完了,这么多年路一直没修。

发表于 2012-2-15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这个帖子要转到省一级的论坛上,有关部门才有人理。

发表于 2012-2-15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2_27:}

发表于 2012-2-15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部的领导太不象话了,离县城如此这近也要交高额的过路费,收了这么多年钱到底用到哪里去了?有关单位应该组织人员去查一下,看是不是真的用于还贷?

发表于 2012-2-15 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离县城如此这近,是不是应该设收费站?

发表于 2012-2-15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啊

发表于 2012-2-16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2-16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关键的是取消南广高速的收费,如果能取消税务局就更好了

发表于 2012-2-17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貌似军官证  警官证  可以不要缴费的哈

发表于 2012-2-17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国道212线南部段全长44.1公里,是南部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帅华公司投资修建并经营的一级公路,经四川省、交通厅物价局(川交公路【2004】226号)批准执行收费,收费期限为28年,是省交通厅依法审批的合法收费机构,其收费权受法律保护。金星收费站一类车收费标准11元,其涵盖路段为阆中界牌垭至南部西充龙凤交界处全长共44.1公里。因国道212线属于开放式收费公路,其收费站的收费模式为过站制收费,所以过往车辆所缴通行费金额与其实际行驶里程无关。帅华公司为南部的经济发展作出了有目共睹的贡献,为广大民众提供了优质快速的一级公路,其合法权益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和政府的支持。再加之,该路段收益不理想,债务重,投资方资金压力大。当地政府在本着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正积极与省人民政府接洽,在经济条件和政策法规允许情况下,希望在不久的将来,与国道212线投资者协商,由政府回购该路段收费经营权,让当地的广大人民群众能使用免费,优质的一级公路。
    在此希望大家对南部交通事业和公路收费工作能予以理解

发表于 2012-2-17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国道212线南部段全长44.1公里,是南部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帅华公司投资修建并经营的一级公路,经四川省、交通厅物价局(川交公路【2004】226号)批准执行收费,收费期限为28年,是省交通厅依法审批的合法收费机构,其收费权受法律保护。金星收费站一类车收费标准11元,其涵盖路段为阆中界牌垭至南部西充龙凤交界处全长共44.1公里。因国道212线属于开放式收费公路,其收费站的收费模式为过站制收费,所以过往车辆所缴通行费金额与其实际行驶里程无关。帅华公司为南部的经济发展作出了有目共睹的贡献,为广大民众提供了优质快速的一级公路,其合法权益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和政府的支持。再加之,该路段收益不理想,债务重,投资方资金压力大。当地政府在本着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正积极与省人民政府接洽,在经济条件和政策法规允许情况下,希望在不久的将来,与国道212线投资者协商,由政府回购该路段收费经营权,让当地的广大人民群众能使用免费,优质的一级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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