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乌鲁木齐市工商部门停止受理私家车车体广告的审批,所以公司迁址至石河子,并由原来的“华美广告策划部” 经石河子工商部门变更注册为 “万颂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也取得了户外广告登记证和发布权。
同时,近期个别媒体对我公司做不实报导,对我公司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本公司现再作出严正声明:
1. 本公司是合法,守法公司,是因个别不明之人,特别是个别车主误认为我公司,在运作模式中有“传销”成分,其实完全是误解。我公司运作模式有5年,总公司在香港注册,其全称是华美促销广告(香港)公司,在新疆只是一个分支机构。
2. 虽然公司的合同约定,承包方除自己的车外,还必须提供另外2个车提供给公司做车体广告。但是,(1)车主之间没有上线下线之分,每个车主之间是平等的,车主都必须与公司签订合同。(2)每个车主与公司签约后,车主之间没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3)公司没有销售任何产品给车主。(4)本公司没有要求任何人消费。
3. 公司在签订合同收取少量的保证金,其目的是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履行合同后,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如数退还车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现公司作出严正声明:对侵犯我公司名誉权的一切言论,报导,行为,本公司保留追究对方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的权利。
公司网址:www.forc.hk
咨询合作:400 777 0030
万颂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石河子市司法局红山法律事务所
2012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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