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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四川省艺体生文考成绩加分政策已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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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8 06:02 | |阅读模式
中新四川网7月6日电  据四川省招办近日透露,今年我省艺体生文考成绩加分政策已确定,若考生可享受多项加分照顾政策,仅取其中分值最高一项,不再累加。

  据《四川日报》今日报道,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在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对2006年省教育厅表彰的省级优秀学生加20分。

  对政治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经录取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可享受在20分以内的加分照顾。

  对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和烈士子女加10分。

  经省统一测试与认定,包括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等在内的二十五项运动成绩达到二级运动员(含)标准以上的考生加20分。

  全省各类艺术、体育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名列全省同类专业前三名的考生,省内院校录取时加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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