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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红色炸弹”不该投向孩子(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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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0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不久,在开江县某地听到一学生家长在大街上,向人借钱时骂道:“狗杂种!你老西(师)结婚要娃儿其(吃)信模(什么)酒?哦,望(放)心,我卖了据儿(猪儿)玩(还)你。”不知道,这样的礼金收到后,老师心里是否安然。不想评论,仅把四川新闻网的一则“教育评论”转在这里,望引起我们老师的关注。之所以注出原话,是因为想提醒我们相关的老师,别无它意。
     (【http://www.newssc.org】 【2011-12-06 15:35】 【来源:长沙晚报】)



(朱慧卿 画)
     幼儿园老师结婚,竟然给全班孩子发请帖。12月3日上午,一名网友在网络上发布了她同事的遭遇。帖子一发出来,网友们众口一词,声讨这位老师“想钱想疯了”。但针对此事,多数家长却敢怒不敢言,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幼儿园学生家长,得到的答案居然很一致:幼儿园老师得罪不起。(12月5日《西安日报》)
     幼儿园老师非权非贵,家长却对其有着“得罪不起”的共识。究其原因,在于幼儿园老师这一平凡职业的背后,运作着大家心照不宣的“潜规则”:谁愿冒着让孩子遭殃的风险去得罪老师?
     于是,即便这位老师“想钱想疯了”,众多家长在“去不去都难”的纠结之后,恐怕也只能选择随行就市、花钱消灾,而断然不敢有半点不敬。对于家长来说,即便自己与老师没有私交,但办喜事凑份子本来就有世俗意义上的合理性,而且还可能额外让孩子得到一些照顾,岂能不随?对于老师来说,用办喜事来做遮羞布,收钱时就避免了索贿的嫌疑,没有了心理障碍,更像是一场和谐的礼尚往来。令人担忧的是,在一唱一和之中,教育的正常状态瞬间就没了踪影。
     从表面上看,家长花的只是小钱,换回了孩子的受教育“不打折”。看似很划算,但当给老师送礼成为常态之后,便已经把本应属于孩子们的最基本的受教育权,异化成了一种交换的私有物。在以老师为中心的卖方市场里,孩子得到的只能是加价不加量的服务,毫无讨价还价的余地,家长最终也只能是照单全收的冤大头。
     照此逻辑,得罪不起的恐怕不仅仅是幼儿园老师,小学老师、中学老师,哪一个又能得罪得起呢?这一路的“保护费”缴下去,又该是多大的经济负担?而现实情况是,就算多数家长都“深谙此理”,就算送礼送到手软,孩子也未必能得到额外照顾。这喜帖让人诧异,更让人不快,然而,在不快的背后,又有几人能对此“横眉冷对”呢?但或许,我们该反思的尚且不在教育领域,“喜帖不喜”甚至变成“炸弹”、“催款单”,是否又是社会风气的一种不良放大与折射呢?无论家长还是老师,都应当深思。(作者:万光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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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 小米椒 +30 收起 理由
大二流子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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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0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这个帖子让我想起我淡定了,哎~~~~~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2-2-20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我不是二奶 的帖子

     我一直认为老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是纯真洁净的,倘若把金钱揉进其间,一切就变味儿了。当然,如果老师在不特别通知的情况下,学生或其家长去吃酒送礼,就另当别论了。
     另外,从你的特别注释,以表明地域,这一带网民看到了的话,也就知道是谁了。

 楼主| 发表于 2012-2-21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luqing20 的帖子

孩子呀,听阿姨说,一个词是不能到处都可以使用的,这叫环境限定。例如,有人告诉说你中500万,你完全可以说:“哎呀!我太高兴啦。”如果别人又告诉你,你不是什么好东西,甚至说你家被盗了等,你千万不能说:“哎呀!我太高兴啦。”明白么,孩子!?

 楼主| 发表于 2012-2-21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大二流子 的帖子

可以说,当金钱能够平衡一切时,所以的关系都庸俗了,甚至危险了。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2-2-22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我不是二奶 的帖子

在如今,哪儿去找什么纯洁的关系?没有。除了利用与被利用,任何“关系”都是松散的。

 楼主| 发表于 2012-2-22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大二流子 的帖子

谢谢!为什么解除高亮?

 楼主| 发表于 2012-2-22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哦,告诉你娃娃,别拿我的帖子练习操作!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2-2-23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我不是二奶 的帖子

我也是一番好意,别误会。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2-2-23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我不是二奶 的帖子

视我为哇哇的人不多见。看来,你的胆量与勇气可嘉,真的!

 楼主| 发表于 2012-2-23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大二流子 的帖子

哦,可嘉的在续篇里,早呀。

 楼主| 发表于 2012-2-23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大二流子 的帖子

好意?见鬼去吧。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2-2-23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2-2-23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2-25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大二流子 的帖子

你是什么意思?

 楼主| 发表于 2012-2-25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大二流子 的帖子

你没有病吧。

发表于 2012-3-7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共同发展!学习才会进步,谢了

 楼主| 发表于 2012-3-7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用户等待 的帖子

谢谢光临小文!

 楼主| 发表于 2012-3-9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哦,怎么带有“?”头像的人这么多?

发表于 2012-3-9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东西哦,大家不要光看不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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