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中波
由香港慈善家邵逸夫先生捐款,陕西渭南市交通局、渭南高新区白杨办事处赵村村委会共同兴建的“赵村逸夫小学”,于2009年年底建成。然而,在学生上课仅两周,赵村村委会便将校舍出租给了陕西渭南威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80多名小学生被迫回到原瓦房里上学。多年来,村民曾多次上访反映无果,今年1月21日,渭南市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才责令赵村村委会恢复“逸夫小学”教育用途,但直至记者2月17日走访时仍无改观。(2月20日《新华每日电讯》)
投入190.60万元巨资的赵村逸夫小学摇身一变成了汽车4S店,真是奇闻。更神奇的是,村委会让学生们回到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建的瓦房里上课的理由居然是“存在安全问题”,果真如此的话,难道搬进去办公的汽车4S店员工个个都如孙悟空般练就了金刚不坏之身,砖掉砸不坏、房塌压不着?此番谬论足以令人气绝。
据说,旧赵村小学,总共4间教室,还是旧社会的“娘娘庙”改建的,经过四五十年的风吹雨打,实际上已成了危房。村委会把崭新瓦亮的新校舍以10年期限175万元的租金出租给汽车4S店,而将80多名小学生“赶进”危房,民怨鼎沸,上访不断;另据说,社会事业局“政令”一出,立时得到社会热切关注,认为此举必能恢复“逸夫小学”的教育用途。
眼下看来,公众显然低估了当地村委会的“扛压性、超能力”,以为一个职能部门的“发话”就能让人家改邪归正,以为央视曝光、媒体跟进,就能令其“痛改前非”,谁知人家早就穿上了刀枪不入的盔甲,任尔东南西北风,“我自岿然不动”——譬如,新校舍出租牟利时间长达两三年之久,时至今日,境况依然。
当地村委会拿老态度一竿子捅到底的坚挺,背后缘由不免令人浮想联翩。譬如,作为学校主管部门的教育局至今没有发表只言片语……难不成在“新校舍里调教汽车,旧瓦房里教育孩子”的馊主意不是村委会的“独门绝技”,而是“利益均沾”的结果?换句话说,两眼紧盯“钱途”而忽视孩子“前途”的,是否还有“上级有关部门”?
但无论真相如何,如今慈善捐助的“逸夫小学”演变成当地村委会的牟利工具,是有违法理、情理的。因为按照我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捐赠财产的使用应当尊重捐赠人的意愿,符合公益目的,不得将捐赠财产挪作他用。”而当地教育局对学校的财政投入,也只是对教育欠账的弥补,是其职责使然。至于其可能的“利益均沾”,现实的疏于检查、罔顾民意,甚至有意无意地姑息、纵容与不作为,理应受到追责。
可以说,从爱心校舍变身汽车4S店事件看,没有强力的民众监督,公益捐赠、教育法规的相关规定并不能减少受捐地方或部门借此项目牟利的冲动,“硬规定”容易被“软执行”,或沦为“一纸空文”。接下来,看看相关制度会不会得到切实执行,相关失职、渎职、乱作为者会不会受到严厉处罚,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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