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实验小学
关于网友反映我校组织学生捐款植树问题的回复
广大网民朋友:
为响应上级关于“贡献青春力量,共建森林长廊”义务捐款植树活动的通知精神,我校于2月21日组织全校师生积极参与,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自愿为植树活动捐款,金额多少不限。活动中,学生有捐1元、3元、5元、10元、100元的,所捐款项将上交活动组织单位。
感谢社会各界对实验小学的支持和理解,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搞好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以回报社会对学校的厚爱。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实验小学:植树是好事情,捐款是可以,同时也是培养学生的价值观念,(我作为家长同意,所捐的钱也是我们给的)。但你回复的内容不是那样做的,的确是必须捐10元,另外你回复的内容:所捐款项将上交活动组织单位(此事本应由单位承担费用但学生确承担了)。其实你们不应该这样回复。(对你回复有意见,此地无银三百两,自己找麻烦事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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