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社会有一部分人是非不分素质低下,唯恐天下不乱。本来吴雨桐的话就没什么大错,税收只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个部分而不是全部,争论这个有必要吗?现在的问题是纳税人和纠正交通违法之间到底有什么关系?违法者为什么要在当场提出自己是纳税人的身份?犯了错误违法了交通法自己不去检视自己迅速改正错误,让已经拥堵不堪的成都交通减少堵塞的因素,反而振振有词的仿佛自己是受害者,甚至采取极端方式偷录。其本身就不是什么善类好鸟。你有这个精力和时间怎么不去看看交通法规对车辆故障后应当怎样处置的规定,以减少对交通的影响。关键是你的这种违法行为不仅会造成交通堵塞,在某些时候还会危及你自身或其他人的生命。如果你觉得哥危言耸听,那么就请回忆一下原著名的四川艺人“中江表姐”是怎么死的了。那就是跟你一样,出现事故后把车停在路中间,坐在车上被其他没注意到的车辆撞上死亡的。这些都是血的教训,你怎么就连好歹都分不出来。警察纠正违法,只要符合法律和处理程序的规定何错之有,不去声讨交通违法的人,反而鸡蛋里面挑骨头用放大镜去找纠正违法的人,这个社会中怎么就有这些畸形的人。法律是社会公德的最低底线,当法律都可以任意违反,执法者在放大镜下噤若寒蝉,我想这不仅是社会的倒退,而且是莫大的悲哀。当然,我不是说吴雨桐就没有错误,他的问题就是在执法中讲与执法无关的问题,他只是需要简单的按照有关执法程序执行,当然这就又形成了解释工作不够的问题,不过在随时都可能出现的,名字叫苛求的放大镜下,我想还是少说为佳,哪怕是近似机械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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