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违反该条的行为及记分、处罚幅度为:
1、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不记分,罚款20-200元;
2、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记分3分,罚款20-200元;
3、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5-50元;
4、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罚款5-50元;
5、行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5-50元;
先是罚款50,然后涨到100,再涨到100,扣3分。就是说我既不服从交警指挥通行,也不按红绿灯指示通行。交警同志,你教下我该怎么通行?我静候红绿灯你把我堵到等候线要查证件,我只提醒你会堵到后面汽车,在你拒绝后我马上交出证件。和你们交警在路边小商店一临时办公点争辩也叫不服从你指挥???你们交警指挥交通指挥到马路边商店里面去了?红绿灯挂到小商店的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