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家镇天桥村6组罗官荣家,在2012年正月初九,发生火灾,一排七间房屋,烧掉房屋三间.及后面四平方米的猪舍,损失近一万元,少部分粮食受损,其它如电脑,大部分粮食,猪圈、包括腊肉等物品都未受损,该人大儿子罗军因离异有一女现在家,二子在罗家在镇上购房生活在镇上,三子罗勇在县城购房生活在县上,另有四女,已全部结婚,生活在不同地方.火灾发生当日,镇党委政府马上派民政所付东渝,镇干部刘超民及村三职干部等人送大米200斤,棉恕三床,暂时解困,经查事故发生原因。得知该事故并非是电线老化引起,而因罗官荣之子罗军,在家煮饭炒菜人走后引起,因此,镇党委政府查明原因后于2012年二月初十,联系罗家镇供电所,已免费为罗官荣家安通了电路,提供了正常照明。也正在等待保险公司赔偿后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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