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合江县某业主购买了一套位于县城张家沟电梯公寓17层的住房,直到五年后,房子终于要竣工交付业主了,岂料业主竟然发现自己的新房已经被人装修了。这才得知原来占领该房的业主也是此栋公寓的业主,但他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上注明的是位于18层的住房,事实上此栋公寓就只有17层,哪来的18层?
原来,占领该房的业主在发现此栋公寓只有17层时,便与开发商理论要房,后便强行占领了17楼的房屋进行装修。问题在于同是此栋公寓的业主,两人也均是通过合法程序向合江县利宏房地产公司购买的房屋,却为何开发商未经17楼业主的同意,默许18楼业主占领17楼的房屋,难道只因18楼业主是县林业局的某某局长吗??????
事已至此,竟然没有任何当地政府部门介入处理此事,不得不让业主们寒心,试问公理何在!!!还望相关部门予以重视,严肃处理此事,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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