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此事。
(三)莱普生公司葛根种育基地搬迁情况。为确保广安市救灾物资储备库这一民生工程尽快开工建设,2011年12月18日,枣山镇人民政府发出并张贴了葛根种育基地证据保全通知,并电话通知莱普生公司代表熊超于12月19日参加证据保全,但莱普生公司代表熊超未按通知要求参加。12月19日,在当地村民代表、枣山镇党代表、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等到现场监督和公证处公证员的公证下,由区村镇勘测规划设计队对葛根种育基地进行了勘测并制作了勘测文件,对葛根产量进行了抽样统计,同时进行现场摄像并刻制了光盘。12月20日上午,在证据保全后,区重点办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莱普生公司的葛根种育基地实施了拆除。拆除后我区继续安排区重点办等部门与莱普生公司多次协商补偿事宜,均因其提出无理苛刻要求,至今未达成一致意见。 莱普
问题就出在这里,作为一个广安人,我的看法是不管政府如何有理(只以政府的情况说明推论),在国家一二再三的出台各种关于拆迁必须司法化的法律法规同时,我们政府还这样乱来(带领各个小弟部门,将其扫平,以为多占道理了),试问,当年强拆县百货公司丢的脸,现在还没有了结,难道我们的官老爷们没有耳性吗?
我个人认为,不管莱普生公司如何无理(只以政府的情况说明推论),作为当地政府本身就占有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未何不快速走行政仲裁(政府)------不理------起诉对方-----判决-----不理------政府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主持执行的程序。同时作为管辖地的法院可依法依理从速调解或判决。(法院的办事效率此时此地会很高的、很高的、很高的、很高的) 难道为了所谓的民生工程(此工程并没有公益性强制性质的),就置于国法而不顾吗(忘了只是上级指定的行为规范指南),我记得当年强拆百货公司时区政府也提出的是为了加快旧城改造步伐,迎接即将到来的小平百年诞辰---------(献媚工程)。
如果这次强拆有公检法的人员从属参加,我个人认为这是广安的司法倒退,群众的悲哀。当然,有城管参加是应该的必须的。毕竟他们才是当地政府的嫡系。
另外,价值的认定,不是谁单方可以乱吼的,莱普生不行,区政府也不行,区政府组织人员去外地调研所得的结果可能合理,但我们也要容许别人阐述自己的价值记算方式(毕竟行商千里只为利,当官万里只为权),确实不能达到一致的,就应该通过司法找第三方进行专业评估。何苦呢,何必呢,这么急自己去“评估”跟着就下手强拆,不是上面有交待限期搞定保官位,就是法盲,不是法盲就是流氓,因为只有流氓才得理不饶人。 通过这件事,我地的老百姓不要一味的谩骂莱普生,毕竟它再不要脸人家是商人,商人的天性就是追逐利润(不管合理或不合理的),司法判决后再来公论。(题外话:从法律的角度上看这件事,关键的是我区政府或当地与莱普生订的合同协议,我个人认为,政府这次高效率的强拆,不排除当初签订协议被莱普生暗下地雷没有发现,不然对方何来狮子大开口,找他来都不理俺们),同时也不要为区政府此次举措喝彩,各位大人,这次您们真的错了,有一首好牌,就慢慢打吗,何必要求对方马上摆二盘。是我我也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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