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公安局网络新闻发言人”,请你发言
有人以“公然侮辱他人”的理由向公安机关报了案,请问你们受理没有?
请讲明受理或不受理的原因,谢谢。
我相信你们不会做作选择性执法的事情来。
http://www.mala.cn/thread-4101068-1-2.html
“ 今天去取电脑时,我顺便以“公然侮辱他人”的理由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缘由是,有位叫“罗黑娃”的网友,在南充论坛发了一帖《为打击网络流氓莽娃儿叫好》。
我认为这是公然侮辱我。
网监的警官觉得我该写一份书面报告。我告诉他们,如果他们接警,我马上写。而且,我将此帖已经打印出来,不需要再求证。
警官中有人觉得有异议,说:别人说的莽娃儿你怎么确定是你呢?人家也许说的是论坛里其它的莽娃儿呢?
我回答:我在论坛是实名认证了的,而且我也发了自曝帖,我认为就是针对我。
有异议的警官说:人家未必知道这些,只要人家没说你是西华师大的莽娃儿,就不能跟你联系在一起。
我回答:他知不知道和我无关,不知道法律不意味着就可以违法。我向你们报案,是希望你们找到真实的人,希望他就此做出解释。找到人,我才好行使我的权力。
有警官说了:人家这帖,怎么就侮辱你了?人家也没说什么呀?
我回答:他声称我是“网络流氓”,这个定义,具有侮辱性。他说“道听途说的事情不加调查地就‘爆料’”,这种对不确定的事实的肯定,是完全的污蔑(在这之前,我,包括我的家人,并没有对我最近涉及的事有具体的描述,“罗黑娃”何以以“道听途说的事情不加调查地就‘爆料’这种事实施污蔑?)。尤为恶劣的是,他在发帖中声称“ 按照莽娃儿们的说法,可以把政府全部裁撤了”,我认为,他在是指控我 煽动颠覆政府,这是非常严重的指控,我需要与他对质。
有警官沉不住气了,直接了当地告诉我:象这种情况,我们不受理。
我释然道:不受理嘛?那你们直接说噻。直接说了,我就不耽搁,直接走人了嘛,哪还需要说这么多哩?
于是,我就收起文件,抱起电脑出去了。
在这里,我呼吁网名叫“罗黑娃”的网友出来认证,我需要你的证词。我想了解,你帖中所说“莽娃儿”是否就是供职于西华师大图书馆、名为王剑波、电话13990701016的“莽娃儿”?如果你能确认,我将非常感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