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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问仪陇公安:老人遇害前两次报警你们为什么不出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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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9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2年2月21日,南充市仪陇县双胜镇群英村发生了退休工人周顺堂(共产党员,现年70岁)被村民周全民杀害,在案发前,周顺堂两次拨打110报警,但民警直到周顺堂被杀后才出现。在此,受害人家属强烈要求对拿老百姓血汗钱,却不理睬老百姓的仪陇警察进行处理。
一、案情经过:
  2月21日,双胜镇群英村周全民(凶手,现年41岁,长期随身携带管制刀具,曾伤害过很多村民,极度危险)挖断村里的闭路电线,导致20多户农户看不上电视,死者周顺堂就去查看了一下,想找办法把线接好,被周全民发现,周全民就对周顺堂破口大骂,还扬言要将周顺堂杀死。
此时,周全民身上带有刀具,周顺堂意识到处境危险,就拨打了110(通话记录显示为上午9点26分24秒,通话时间为54秒)。当时村民有等10多人在场。报警时周顺堂说:在双胜镇群英村三社这里有个行凶的,要杀人,这个人以前把村里的电线杆打断没人管,现在把闭路电线挖断,说了他,他还要杀人,请你们一定要来处理一下。
周顺堂等了一个小时都没见警察来。周顺堂又第二次拨打110(通话记录显示为上午10:34:36,通话时间为1分51秒)。周顺堂说:你们怎么还不来,是不是要把人杀死摆起,你们才来。周顺堂等了3个多小时,派出所还是没有来人。眼看民警一直不出现,周顺堂害怕被杀,就给在复兴镇的大儿子周德云打电话,让他回老家。周德云于下午2点多赶回家了解情况。周德云遇到父亲周顺堂后一起回家,路过周全民家时,看见周全民手持砍刀站在院坝里,还在说:“老子要把你杀死。”周德云听后,就去问周全民:“为什么说要杀我爸爸,打我妈妈。”话音刚落,周全民突然从身上拔出一根带尖的铁钻刺向周顺堂的腹部,周顺堂随即倒地。周德云立即将父亲送往就近的医院进行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经法医鉴定,周顺堂系刺破腹部主动脉一分支血管,失血性休克死亡。听说人已经死亡后,又有群众报警,这时候,仪陇公安局的民警才赶到现场。
此案《南充日报》2月27日第六版进行过报道。
详情况请看http://www.scncrb.com/html/channel_6/2012/0227/81979.html


二、恳请领导和广大网友伸张正义的理由:
“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这是公安警察的职责。普通老百姓属于弱势群体,拨打110求助,公安局不但不出警,居然还写材料登报进行自我表扬。受害人家属气愤难当,多次要求仪陇、南充市公安局对不出警的民警进行处理,但公安方面确用一张漏洞百出的回复来忽悠我们。
现将公安局的回复与我们的异议公告于下:         
   异议一:仪陇县公安称我父亲报警说:“在群英村3社有村民因挖断闭路电线发生纠纷,请派出所出警调解。”但我父亲实际报警内容为:“在双胜镇群英村三社这里有个行凶的,要杀人,这个人以前把村里的电线杆打断没人管,现在把闭路电线挖断,说了他,他还要杀人,请你们一定要来处理一下。”
理由:我们有当时同受害人站在一起听到报警内容的证人证言为证。为了还原真相,我们多次要求听取我父亲拨打110的录音记录,但仪陇县公安局一直逃避这个问题,还说他们也不清楚110有没有录音,分明是意图毁灭证据。
异议二:根据死者周顺堂当时的报警内容,应该属于治安或者刑事案件,按规定,110接警后必须出警。仪陇县公安局却将其定性为普通的民事纠纷,让村干部出面处理。特别是周顺堂在第二次打110时明确说出有人要杀人,要行凶之类的话,双胜派出所依然没出警,也没有回复受害人,失职的民警也没有受到处理,这明显是在包庇。
理由:公安局在信访答复意见书中完全回避了第二次报警,只字未提。这是公安局为逃避责任,避重就轻。
理由:周顺堂第二次报警,仪陇县110指挥中心实际上是直接拒绝了报警人,也没有给双胜镇派出所下达出警指令。这种行为是严重违反《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的。
理由:周顺堂第二次报警,说明周顺堂与凶手周全民之间的纠纷没有得到平息,才第二次拨打110。而110指挥中心接警员在第一次回馈信息的基础上(备注:村干部说一句处理好了),直接拒绝了报警人,这也是严重的失职。
更好笑的是,为了给自己找理由,群英村的村公路不到一公里,县公安局在信访答复意见书中却说,群英村有三、四公里的村公路。再说,路途远,行动不便,可以成为派出所不出警的理由吗?
请问仪陇公安,你们口口声声说“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出了事情却处处推脱责任,也不处理失职警察,你们有何脸面拿国家的钱?你们又如何对得起“人民警察”几个字!
本人反映的情况句句属实,恳请仪陇县和南充市的领导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追究失职民警的责任,也恳请有正义感的新闻媒体记者前来采访调查。
               实名举报者:周德宇 电话:13518279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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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9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生前的照片。.JPG 拨打110的电话记录.,JPG.jpg
发表于 2012-3-9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2-3-9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严惩凶手。

发表于 2012-3-9 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凶手绝对不能放过,而对于警察的失职更应声讨,政府是不是应该给我们“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呢??

发表于 2012-3-9 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要严惩凶手,追究公安局的责任,不然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如何得到保障!

发表于 2012-3-10 07:11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3-10 07:13 | 显示全部楼层
{:3_48:}

发表于 2012-3-10 07:42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3-10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假的,为什么不出警?如出警后发现报假警可以处理报警人,仪陇的110你是否该为此事件负责?

发表于 2012-3-10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社会就是这样,恶人总是惹事生非,老百姓拿他没有办法,政府没有大事又不管,非得出了大事才---

发表于 2012-3-10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好多事都不清楚真假了~先看看吧~我相信警察还是负责的~!

发表于 2012-3-10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惩凶手,追究公安局的责任,不然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如何得到保障!
发表于 2012-3-10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值班的切按摩院切了撒

发表于 2012-3-10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个问题上有必要反思就是人民警察是凶手还是凶手是凶手

发表于 2012-3-10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这是那条法律规定的?

发表于 2012-3-10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应该是公安界潜规则吧!我也不清楚~百度一下吧

发表于 2012-3-10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谁去认真查一查,接110电话,不及时出警的恐怕不止是仪龙县吧!?!?!?
四川新公安厅长如何解释?????
 楼主| 发表于 2012-3-10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果城笑笑生 的帖子

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12-3-10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李晚秋 的帖子

这个!可以公安的潜规则来说嘛!   老百姓的安危何在!  ?   天理何在?誓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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