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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关于"质问仪陇公安:老人遇害前两次报警你们为什么不出警"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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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0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信访答复意见书中,仪陇县公安局称他们的调查的案件发生原因为:我们用棒打了周全民。这种调查结论与当天发生的事实严重不符。
理由:
我父亲遇害时,有将近10个村民(在场有:王术碧、何运孝、周玉成、周德先、周顺念、周顺状等人),都可以证明,我们并没有动手打周全民。我们只是前去问清原由,刚到周全民的院坝,周全民就刺向我父亲。我们质疑,全场那么多人证明我们这方没动手打人,你们怎么能打胡乱所呢,我们

有理由怀疑你们侦查过程是否徇私舞弊,伪造证据

不了解事实真相,请不要乱发言,如果你们坚称你们没责任,有脾气把当天110的录音记录给大家听听,不要说当天网络出了问题没录起之类的话,来扇自己耳光。事实就是事实,掩盖不了的。

   我们家人强烈要求110调出周顺堂的报警电话录音!      这事110一直在逃避的、、、

发表于 2012-3-10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李晚秋 发表于 2012-3-10 21: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三、案件处理情况
   1、周全明被我局抓获后当即被依法刑事拘留,同时将其送往有鉴定资质的相关单位作司法 ...

这个要顶起。
发表于 2012-3-10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信访答复意见书中,仪陇县公安局称他们的调查的案件发生原因为:我们用棒打了周全民。这种调查结论与当天发生的事实严重不符。
理由:
我父亲遇害时,有将近10个村民(在场有:王术碧、何运孝、周玉成、周德先、周顺念、周顺状等人),都可以证明,我们并没有动手打周全民。我们只是前去问清原由,刚到周全民的院坝,周全民就刺向我父亲。我们质疑,全场那么多人证明我们这方没动手打人,你们怎么能打胡乱所呢,我们

有理由怀疑你们侦查过程是否徇私舞弊,伪造证据

不了解事实真相,请不要乱发言,如果你们坚称你们没责任,有脾气把当天110的录音记录给大家听听,不要说当天网络出了问题没录起之类的话,来扇自己耳光。事实就是事实,掩盖不了的。

   我们家人强烈要求110调出周顺堂的报警电话录音!      这事110一直在逃避的、、、

发表于 2012-3-10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很及时,不错

发表于 2012-3-10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作为
:@:@:@

发表于 2012-3-10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坦然面对问题,认真回答公众的疑问,好样的。。。。。值得学习。

发表于 2012-3-10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想说,那些不明真相的旁观者不要乱说。客观评论,不要那么过分。
就算网络发言很自由,也请尊重他人。不要把自己的肮脏到处喷!

发表于 2012-3-10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公安的回复,不然有些人就不会把持不住,破口大骂!

发表于 2012-3-10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

发表于 2012-3-10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作为人民的公仆,也许有点高抬了部分“人民警察”,要对的起自己的良心!
想想如果你是受害人的家人,你还会这样颠倒是非?
我们都知道这个社会的一二,为什么受害人家属发的帖子会被屏蔽?
既然有了鉴定结论,那就拿出来我们看看。
再把通话记录和录音拿出来,让大家了解事情的真相。
不要拿“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的逻辑来敷衍大家!

发表于 2012-3-10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夏涛 发表于 2012-3-10 21: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

別骂街,讲事实。讲证据。

发表于 2012-3-10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我刚才的帖子是发不出来了,还给我来屏蔽!
要不要这么垃圾,一点言论自由都没有了。
真的服了现在的言论管制!

发表于 2012-3-10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此,我要申明两点:第一,周顺堂的家人绝对没有去打周全明,你们仪陇公安说打了的,把证明人说出来赛。在场10多个人都看的没有动手打人,你们调查的结果却是这样,不知道你们怎么调查的,难道当时你们也在场。你们在《南充日报》上说,你们跟凶手对峙了3个小时才抓住他,足以证明凶手的危险性,我们普通人可以这么轻而易举打到他吗?那样不是证明你们刑警都顶屁用。
第二:你们一直回避一话题,就是报警内容。为什么不敢给我们听当时的录音记录。还说什么当时网络有问题,没录起。简直是欲盖弥彰,好巧,平时录音都好好的,唯独21号上午8点到12点没有,这让别人怎么信服。 有脾气出来证明这两点

发表于 2012-3-10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时不免想起了:“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真TMD的垃圾!

发表于 2012-3-10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内容为被害人家属对仪陇公安的质问。
在此,我要申明两点:第一,周顺堂的家人绝对没有去打周全明,你们仪陇公安说打了的,把证明人说出来赛。在场10多个人都看的没有动手打人,你们调查的结果却是这样,不知道你们怎么调查的,难道当时你们也在场。你们在《南充日报》上说,你们跟凶手对峙了3个小时才抓住他,足以证明凶手的危险性,我们普通人可以这么轻而易举打到他吗?那样不是证明你们刑警都顶屁用。
第二:你们一直回避一话题,就是报警内容。为什么不敢给我们听当时的录音记录。还说什么当时网络有问题,没录起。简直是欲盖弥彰,好巧,平时录音都好好的,唯独21号上午8点到12点没有,这让别人怎么信服。 有脾气出来证明这两点
发表于 2012-3-10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和一个精神病人斗什么斗嘛

发表于 2012-3-10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yiyunliantao 的帖子

楼主,你用两个马甲不停的辱骂持不同意见的人,看来没有素质的人是你。你说别人说的是假的,你又有什么证据说你说的是真的呢?

发表于 2012-3-10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段话完全是你们公安局为了逃避责任,颠倒是非黑白,当天在场有十多个村名可以证明我们绝对没有打周全明,你们凭啥子在这里放屁说打了人。难道你们当时在场吗?而且案发后你们刑警都花了3个小时才制服凶手,难道我们普通老百姓比你们刑警更管用。你说我们对周全明棍棒相加,那你们当时为什么跟周全明相持了3个小时,各种武器都用上了才制服他。那你们刑警顶屁用啊。我们普通人都可以近身打他,你们使用十八般武艺都无法制服,这不是扇自己耳光吗?
请按事实说话,不要为了逃避责任,在查案的过程中,徇私舞弊,污蔑事实。

发表于 2012-3-10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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