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是我们市民休闲之地,岂容开发商违规开挖占用……”西充县群众强烈反映该县莲花湖附近的沁湖公园用地被开发商挖烂。3月11日,西充县就此向中共南充市委书记信箱办汇报称,西充县住建局已对此依法进行查处,责令开发商停止违规开挖行为,并将开挖的土地恢复原状。
“开发超挖了好大一块公园用地哟,有关部门应该及时制止……”近日,西充县市民网上给中共南充市委书记信箱留言反映,一开发商在开发该县莲花湖景区项目时,超占附近属于市政公共用地的沁湖公园土地。市民反映经南充市领导批示,中共南充市委群工局(南充市政府信访局)转办西充县后,西充县委主要领导责成县住建局认真调查,仔细研究,协调落实此事。
经西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实,2007年3月28日和2007年10月11日,西充县金诚建设有限公司通过公开竞买,购买了莲花湖景区C区用地145.11亩,其中含沁湖公园用地52.24亩,并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2010年9月17日,西充县第十八次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在莲花湖景区C区开发用地上的“莲花岛”开发项目设计方案,沁湖公园52.24亩用地作为市政公共用地并未作改变,开发商无权占用该公园用地。
为有效防止金诚建设有限公司在开发过程中侵占沁湖公园用地,西充县住建局于3月上旬安排规划勘测设计室对莲花湖C区土石方开挖情况进行了现场测绘。测绘发现,该公司在土石方开挖过程中已超挖沁湖公园东侧用地长117米,最宽处11.3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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