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在讨论学校和学生安全事故的责任问题, 并没有谈及学校当局克扣教师的贪污行为,这个谁都知道打破头抢个校长当是千里来做官, 为的是吃穿。为什么要关注前者是因为社会把很多本来不属于学校, 教师责任的事情没有任何法理依据地强加于教师身上。你可能知道头几年,讲治还是甘棠有学生下河洗澡淹死了, 学生家长闹到学校要追教师责任, 本已放学回家, 教师有监护责任吗?教师与学生是监护者与被监护者的关系吗?不是, 二者是教育性质管理关系, 后来该教师被开除, 理由是没有在班上进行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没做是学生淹死的必然原因吗? 有直接因果关系吗?家长尽到监护之责吗?谁失职?该开除吗?教师在这种环境中从来就是替罪羊的角色。这样动则得咎,长此以往, 教师敢管学生吗? 会管吗?农村学生大多是留守儿童, 父母疏于管教或者不管教, 教师说实话也不敢管, 这在后乡尤物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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