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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李约瑟

南充‘莽娃儿9天半’四川网民伤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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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8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Q:Q:Q:Q

发表于 2012-3-18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伤不起,真的伤不起~~~~~

发表于 2012-3-18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李版,骂你的那几个不是南充人,是机器人。

 楼主| 发表于 2012-3-18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因然 发表于 2012-3-18 20:58 http://www.mala.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李版,骂你的那几个不是南充人,是机器人。


机器上的程序板安排他们骂,我只有认了,不敢惹也惹不起。:lol
发表于 2012-3-18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高坪转盘 的帖子

我没记错的话,你妈好像是资阳的吧
发表于 2012-3-18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像李板这样的有正义感的斑竹没几个了哦,力挺!
发表于 2012-3-18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李版是川军团的团长嘛。团长在,希望就在。

发表于 2012-3-18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九天半?

发表于 2012-3-18 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victory:

发表于 2012-3-18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9天半,南充热\词;P

发表于 2012-3-19 0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朝,我祝福你

发表于 2012-3-19 02:51 | 显示全部楼层
:loveliness:

发表于 2012-3-19 02:5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个,明显的是瞎抓人。
  我是警察我来说下。转帖不应该构成侮辱诽谤罪,因为转帖=我听人说....有这么一件事情,至于你信不信那是你的事情,我反正是信了(不信)。总之这个构不成诽谤罪的要件,明显的是当地警方由于某种法律以外的因素乱抓人

发表于 2012-3-19 0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警察我来说下。转帖不应该构成侮辱诽谤罪,因为转帖=我听人说....有这么一件事情,至于你信不信那是你的事情,我反正是信了(不信)。总之这个构不成诽谤罪的要件,明显的是当地警方由于某种法律以外的因素乱抓人

发表于 2012-3-19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SpMan 发表于 2012-3-19 02: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是警察我来说下。转帖不应该构成侮辱诽谤罪,因为转帖=我听人说....有这么一件事情,至于你信不信那 ...

你懂的
发表于 2012-3-19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handshake
发表于 2012-3-19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pic_83468e81f3f3323677ee113ed3a0cfcf.jpg

发表于 2012-3-19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静观南充两大主流声音的动态!

发表于 2012-3-19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奇猜测:南充宣传部会不会因为管不住公安,被领导批评。
南充公安会不会后悔逞一时之勇,惊动全国媒体,把肠子都悔青了呢?

这个事件中,莽娃会被起诉?还是公安会处罚人?

再大胆猜测:公安会不会来个很流利的“临时工”干的?

静观其变!

发表于 2012-3-19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L: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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