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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安岳记折

[安岳新闻] 安岳陶勇等26位股东投资数百万元开KTV,今日被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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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3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开个垂 子,你以为现在黑社会啊,估吃霸市的行不通了,坚决支持县委政府和工商局取缔这种违法乱纪的勾当。还周围老百姓一个清净。

发表于 2012-3-23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笑之极,侵权的还请律师帮自己维权。

发表于 2012-3-23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没想到社会怎么就会是这样,邪还压了正了。。。。。。悲

发表于 2012-3-23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相信政府的力量

发表于 2012-3-23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西凤 的帖子

要相信法律的力量大于政府的力量.现在是法治社会,不是人治时代,法律大于一切。

发表于 2012-3-23 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想绑架政府

发表于 2012-3-23 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岳一分子 发表于 2012-3-23 18: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人想绑架政府

温家宝总理说: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和监督政府。批评也是一种监督。人民网上称:要让批评成为一种习惯。安岳县人民政府门口大楼上高悬20个大字,其中四个大字就是“请人民监督”。监督政府依法行政何来绑架政府之说。 真是无稽之谈

发表于 2012-3-23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安岳个体户 的帖子

温家宝总理说: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和监督政府。批评也是一种监督。人民网上称:要让批评成为一种习惯。
发表于 2012-3-23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命的歌厅:安岳奥鑫锦城16幢楼的加州国际音乐会所我们是安岳县奥鑫锦城16幢楼的全体业主,我们本有一个舒适安宁的家,过着幸福祥和的日子,我们都是安分守纪,共建和谐安岳的良民。而今只因16幢楼下面的负二楼开了一个大型歌城,我们的生活从此不再平静。整晚整晚的劲爆音乐吵得整幢楼乃至临近楼幢不得安宁。大人、小孩无法入睡,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甚至威胁到我们的生命安全。现全体业主联名上书,请求有关部门为民作主,还我们一个宁静的家园。今年七月份的时候,也就是在我们得知16幢楼下面刚开始装修歌城时,为了把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16幢楼全体业主曾积极奔走于相关职能部门,并联名向其递交了“关于制止在居民小区内开设歌厅的请求”。可是事与愿违,后患无穷。歌城老板置国家法律不顾,视国家职能部门为虚设,如此猖狂,一意孤行,我们千拥万戴的职业部门和领导难道就听之任之了吗?不会的,我们坚信我们的党和政府会考虑老百姓的疾苦,救我们于灾难之中。谢谢!



要命的歌厅:安岳奥鑫锦城16幢楼的加州国际音乐会所我们是安岳县奥鑫锦城16幢楼的全体业主,我们本有一个舒适安宁的家,过着幸福祥和的日子,我们都是安分守纪,共建和谐安岳的良民。而今只因16幢楼下面的负二楼开了一个大型歌城,我们的生活从此不再平静。整晚整晚的劲爆音乐吵得整幢楼乃至临近楼幢不得安宁。大人、小孩无法入睡,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甚至威胁到我们的生命安全。现全体业主联名上书,请求有关部门为民作主,还我们一个宁静的家园。今年七月份的时候,也就是在我们得知16幢楼下面刚开始装修歌城时,为了把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16幢楼全体业主曾积极奔走于相关职能部门,并联名向其递交了“关于制止在居民小区内开设歌厅的请求”。可是事与愿违,后患无穷。歌城老板置国家法律不顾,视国家职能部门为虚设,如此猖狂,一意孤行,我们千拥万戴的职业部门和领导难道就听之任之了吗?不会的,我们坚信我们的党和政府会考虑老百姓的疾苦,救我们于灾难之中。谢谢!











发表于 2012-3-23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请不要乱动别人q 的帖子

投诉要讲证据,请求出示权威部门的鉴定监测报告,噪声是否超过国家规定的50分贝,没有监测数据报告,投诉不应当得到法律和政府的支持。否则,就是违法举报、违法支持。  

发表于 2012-3-23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3-23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P;P;P
发表于 2012-3-23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挣昧良心钱还好意思发bia言:@:@:@
发表于 2012-3-23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想绑架政府
发表于 2012-3-23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胡烂律师,请不要乱说话.不要以为以前打胜个一场官司就不得了了,把歌城开到你家楼下试试:curse::curse::curse:官司你是注定要输的.因为你说的全是假的,假律师说假话,小心把你关起来你就后悔了........支持人民政府的做法
发表于 2012-3-23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真的是偏见太严重了,你认为我县的噪声测定都是主观臆断的吗?环保局如果没有鉴定报告,肯定是不敢不发许可的,报告是绝对有的,而且没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据我所知,为了对经营者负责,还不只鉴定一次,但都没达到。
发表于 2012-3-23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胡代国老师,你断章取义,片面理解<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   第十四条的内容明明是这样说的"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你却故意曲解,你老壳怎么了哟!工商局应该处罚20万,才罚10万太少了,这样恶劣的应该处罚20万,太仁慈了!无照经营行为经营规模达到了300多万,应该是触犯了刑律的,我认为应该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应该依法追究陶勇的刑事责任.
发表于 2012-3-23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 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
    (一)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二)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
    (三)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四)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
    (五)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
    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

发表于 2012-3-24 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投诉要讲证据,请求出示权威部门的鉴定监测报告,噪声是否超过国家规定的50分贝,没有监测数据报告,投诉不应当得到法律和政府的支持。否则,就是违法举报、违法支持。  

发表于 2012-3-24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不要乱动别人q 发表于 2012-3-23 22: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真的是偏见太严重了,你认为我县的噪声测定都是主观臆断的吗?环保局如果没有鉴定报告,肯定是不敢不发许 ...

投诉要讲证据,请求出示权威部门的鉴定监测报告,噪声是否超过国家规定的50分贝,没有监测数据报告,投诉不应当得到法律和政府的支持。否则,就是违法举报、违法支持。没有证据,小心别人起诉你举报不实际,造成侵权是要遭起诉的,是要赔偿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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