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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莽娃儿

我的九天半——拘留所杂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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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1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留印不抢楼

发表于 2012-3-31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莽哥,我该说图书馆孕育了你的才情呢还是你灿烂了图书馆?

发表于 2012-3-31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蒋介石读了马克·吐温讽刺美国政治的文章后,愤愤地说:“这个人,美国早该拿三明治把他嘴堵起来”!蒋经国在一边提醒:“听说他饭量挺大,三明治可能不行”。蒋介石大吼:“三明治不行就十明治”!

发表于 2012-3-31 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 下面给莽娃儿留个板凳更新

发表于 2012-4-1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抢,慢慢抢,别拌倒了:lol

发表于 2012-4-1 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cccccccc

发表于 2012-4-1 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GR的水军被淹死了?它不发洪水劳资顶贴也没得劲了。

发表于 2012-4-1 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睡前顶一下。

发表于 2012-4-1 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子叫日和平。”他气场十足地答道。

:funk::funk:

发表于 2012-4-1 00:50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

发表于 2012-4-1 0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居然没更新,不过看出南坛的兄弟伙还是人气高,我准备也写本小说。
西方奇幻类的,就不知道有不有人喜欢了。
发表于 2012-4-1 0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清早八晨的爬起来,顶哈哈

发表于 2012-4-1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2040
发表于 2012-4-1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得嘎了,更新越来越慢了。

发表于 2012-4-1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早瞅一眼没多大变化,静等................

发表于 2012-4-1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首部拘留所管理行政法规施行 禁止侮辱体罚被拘留人

  《拘留所条例》今日起施行。这是中国首次由国务院针对拘留所设置、管理制定的规范条例。该条例规定,拘留所应当依法保障被拘留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不得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或者指使、纵容他人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

  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局长赵春光表示,《拘留所条例》对于做好被拘留人员的管理工作,保障行政处罚得到有效实施,保障拘留所的管理安全、文明,保障被拘留人员的合法权益,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法律制度。该条例将保障被拘留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作为立法原则。有评论指出,无论从内容到形式,《拘留所条例》所体现的法治进步是显而易见的。

  就内容而言,条例强化了对被拘留人的权益保障,规定:在执行拘留时,应告知被拘留人享有的权利并及时通知其家属;拘留期间,应为被拘留人提供饮食并尊重其民族饮食习惯,保障拘室外活动每天不少于两小时,不得强迫劳动,来往信件不受检查和扣押,不得检查扣押被拘留人举报控告申请复议等材料,被拘留人享有会见权利,遇有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情形可以请假等等。

  此外,在形式上,该条例是继1990年公安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制定《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后,第一次在立法位阶上提升了一个层级,上升为行政法规。它的正式实施取代了施行22年的部门规章,增强了规范的权威性,体现了对公民人身自由权的充分尊重和有效保障。

热心会员

发表于 2012-4-1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早上竟然没更新?

发表于 2012-4-1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耗儿药 发表于 2012-3-31 23: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蒋介石读了马克·吐温讽刺美国政治的文章后,愤愤地说:“这个人,美国早该拿三明治把他嘴堵起来”!蒋经国 ...

“十明治”呵呵,看来老蒋发明的一“实~名~制”哟

热心会员

发表于 2012-4-1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耗儿药 发表于 2012-3-31 23: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蒋介石读了马克·吐温讽刺美国政治的文章后,愤愤地说:“这个人,美国早该拿三明治把他嘴堵起来”!蒋经国 ...

所以现在上网要实名制了?

这是不是实名制最早的出处?

热心会员

发表于 2012-4-1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不知道能不能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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